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
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一、使用权房子承租人有什么权利
对于通过租赁取得使用权的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优先购买权;
2、优先承租权;
3、法定解除权;
4、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其它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房屋出租人有任意解除权吗?
关于出租人的解除权要分两种情况:
1、普通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能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4种:一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二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三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四是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融资租赁合同中仅在在承租人未在约定支付租金,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出租人才享有合同的解除权。
《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三、租房合同未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算续租
租赁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继续租赁,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应该交还房屋。当然,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租期,那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与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82人看过
-
能否以无条件方式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165人看过
-
,不定期租房合同解除时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依原合同
377人看过
-
可以在不定期租赁期内解除合同么?
430人看过
-
租赁合同提前解除采取什么方式?
298人看过
-
支付违约金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
334人看过
-
谁有以租赁方式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8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为《民法典》中的规定。比如以下规定: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
-
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合法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14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但不得对房主造成损失,所以一般要预留合理的期限,对于造成房主损失的,应当根据相关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
如何办理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8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是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的解除是怎样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0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上文规定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但并未规定承租人解除合同时是否应在命题期限之前通知出租人。
-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合理期限的相关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1所谓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双方未明确约定、依法又不能确定租赁期限的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合理期限的相关规定:不定期租赁与未约定期限的租赁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的,如果在合同成立后就租赁期限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能够确定期限,那么,这种租赁仍为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 (2)双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