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假期待遇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08:30:38 395 人看过

一、法定节假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是带薪假期),如果适逢星期六、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5、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日,则不补假。

常见问题:

加班费计算

劳动部颁发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就明确规定: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从立法技术角度来说,这里的应即为必须之意,而非可以,属于非选择性的条款,即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要必须另外支付给劳动都不低于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的三倍,那么加上原有的日工资,人们如果是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当领取的就是平时日工资的四倍,而非三倍。

举例:某职工合同规定日工资标准为30元,法定休假节日被安排加班,当天他应得的工资为30×(l+300%)=120(元)。(《<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涉及的文件选编》113页)

二、带薪年假

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常见问题:

1、法规没有规定放假时间应该由谁提出谁主张,

2、也没有规定不能休假的情况如何处理。

三、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岁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常见问题:

1、法规没有规定放假时间应该由谁提出谁主张,

2、也没有规定不能休假的情况如何处理。

3、有人问单位规定:婚假自领结婚证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是否合法。有关部门回答是合法的。

4、再婚的男女,与初婚者同样,在取得结婚证后,夫妻关系即成立,享有法律赋予初婚夫妻同样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义务。

四、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常见问题:

1、也没有规定不能休假的情况如何处理。

五、探亲假

职工探亲假期:

1、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3、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5、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职工所在单位应按规定报销其往返路费。职工本人当年则不应再享受探亲待遇。(《<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涉及的文件选编》99-103)

常见问题:

1、法规没有规定放假时间应该由谁提出谁主张,

2、也没有规定不能休假的情况如何处理。

3、本来与配偶住在一起,因公出差,离别不满一年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六、产假

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常见问题:

1、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2、未婚已育不能享受产假待遇,明确规定: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需要修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

3、自然流产是属于产假,不属于病假。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七、职工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其中,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产假工资,可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发给。

八、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假期相关文章
  • 广东省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怎样验证
    一、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验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失业人员从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二个月起,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都要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资格验证确认。要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并出示身份证、《失业证》或《流动人员就业证》、求职或培训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材料。二、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开具领取单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妥善安排验证时间,认真查验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准确记载查验结果情况。对于确实出现停止领取情形等不符合法定领取条件的,不能为其开具领取单证,但要告之其不能领取或不能继续领取的原因,耐心解释有关规定;对符合法定领取条件的,应为其开具领取单证。三、哪些情形下将停止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和有工资性收入的劳动;或者应征服兵役、升学、移居境外;以及享受
    2023-05-09
    273人看过
  • 广东省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程序
    依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失业人员按照下列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用工单位出具的失业证明及近期一吋彩照1张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申请领取手续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二)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申领手续。(三)失业保险待遇自办妥申请领取手续的次月起,失业人员凭失业待遇核发卡、身份证按月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窗口办理资格验证,说明求职和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
    2023-06-09
    20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审理程序(广东省)
    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接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省直工伤保险,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应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因工受伤时该人员未参加省直工伤保险的;2、因工受伤时单位未缴交工伤保险费的;3、未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评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含旧伤复发)批准证明的;4、未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确认,擅自安装、配置、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的;5、申请资料不完整的。三、医疗保险部在受
    2023-06-09
    381人看过
  • 广东省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1992年1月17日颁布的《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规定》中有以下条款。第七条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待遇:(一)职工因工负伤,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抢救,然后送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医治。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时,应经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和职工所在单位同意。达到残废评定标准、重伤或死亡的,其各项医疗费用(含挂号费、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费、就医路费等),由职工所在单位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各负担50%;未达到残废评定标准的,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单位负担三分之二,本人负担三分之一,补助标准可参照出差补助标准掌握。(二)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时间按照《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中毒医疗终结鉴定标准》执行。医疗期间,医疗未终结和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前,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工伤前的标准支付其工资、工资性补贴和其他补贴。(三)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必须安装假肢、镶
    2023-02-08
    85人看过
  • 广州生育津贴假期待遇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女职工生育津贴计算方式: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
    2023-05-01
    214人看过
  • 广东省退休教师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2023-05-09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期
    词条

    假期是指国家法定的假日,也指单位规定的休假日。除双休日外,我国国定假期为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 公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要达到这一目标,广... 更多>

    #假期
    相关咨询
    • 2018年广东省婚假期间工资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1-31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相关法条:《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婚假国家规定2017年广东婚假国家规定2017年广东。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 广东省职工生育待遇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
    • 广东省职工生育待遇中的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10
      除《劳动法》62条规定的产假外,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9年修订)》的规定,若是晚育,增加产假十五日;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还可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9年修订)》第十八条:“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第三十五条:“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 广东土地转让待遇怎么样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8
      土地征收如何补偿 1、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征收农用地
    • 在广东中山这带的妇女产假工资待遇怎样?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2016年元1日产假按120天算,在原来90天产假上增加30天,这120天不可以少,陪产假15天,取消晚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