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失踪能否视为诈骗行为
借钱后失踪并不属于诈骗,一般属于民事纠纷。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分别有:主体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通过使用诈骗方法诈骗公私财物,获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欠款人失踪,该如何讨债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第四十三条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三、借钱不还找不到人可以报警吗
借钱不还找不到人不可以报警,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借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若是借款人满足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确认其为失踪人,然后由该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n拘传应当发拘传票。\n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
借款人有钱不还,可否视为诈骗?
214人看过
-
缺乏不归还借款意愿是否视为诈骗行为
349人看过
-
我国法律是否将借款不还视为诈骗行为?
457人看过
-
二房东失踪是否构成诈骗行为
371人看过
-
未还欠款是否总是能够被视为诈骗行为
93人看过
-
失踪的借款人是否犯有诈骗罪?
369人看过
-
债务人在失踪前借钱是否属于诈骗行为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23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
-
合法的借款诈骗行为能不能认定为诈骗行为?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2首先要看行为人是否采取欺诈行为(即是否虚构关键事实或隐瞒关键真相),是否符合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被害人因欺诈行为陷入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自愿交付财产的欺诈犯罪。如果行为人未能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即使借款用于拆东墙补西墙、借新债还旧债或改变借款用途,也是行为人借款后的独立处分,属于借款民事纠纷,不构成欺诈,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第二,
-
-
借款行为中借款人是否构成诈骗罪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0借款行为认定行为人具有诈骗犯罪需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借款,数额达到3000元的构成诈骗罪。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