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罪构成要件上区分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1:37:23 262 人看过

一、从犯罪构成要件上区分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要件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法定刑不同。侵占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量刑幅度较宽。

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盗窃犯罪的量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四)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其他发票10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以下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刑或者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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