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地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责任,当事人和其他人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的行为。(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司法人员。(四)主观方面。主观上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成本罪。
一般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条件?
89人看过
-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
345人看过
-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条件?
203人看过
-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条件?
410人看过
-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条件?
189人看过
-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368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2(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二)客观方面。客观地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责任,当事人和其他人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的行为。(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司法人员。(四)主观方面。主观上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成本罪。
-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3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条件应当包括: 1、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信用; 4、主观方面是过失。
-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条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4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条件应当包括: 1、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信用; 4、主观方面是过失。
-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5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有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2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条件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有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