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耕地的罪名具体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9:23:56 329 人看过

本罪的构成应当遵循“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从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求四个方面加以把握。(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耕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耕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立案标准:

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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