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50:56 174 人看过

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包括:

1、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

医疗事故鉴定中,相关病历资料、封存的实物、药品、证人证言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证据基础,没有这些材料鉴定专家是根本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医学会只能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等待当事人补齐相关的材料。

2、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如果鉴定所依据的病历、资料、物品都是虚假的,是根本无法进行事故鉴定的。如果是在接受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过程中发现材料不真实的,可以做出不受理的决定;如果是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发现材料不真实的,则可以做出中止事故鉴定程序的决定。

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鉴定组会要求材料提供者(可能是患者,也可能是医疗机构)再次补充鉴定材料;材料补充后可以做鉴定的,恢复鉴定程序。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够补充材料、再次提供不真实的材料的,医学会将退回材料,做出不予受理鉴定的决定。

3、拒绝缴纳鉴定费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医学会受理鉴定申请后,申请人使应当缴纳鉴定费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如果患者及其家属确属由于经济困难,不能够缴纳事故鉴定费用的,会在一定时间内告知缴费义务人,按时缴纳鉴定费,如果不能够按时缴纳的法律后果等等。如果患者及其家属确实由于经济困难不能够按时缴纳鉴定费用的,应当及时提出,并且申请鉴定费的减免。如果申请不被接受,费用不能够按时缴纳的,医学会将中止鉴定程序。

4、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文章
  • 哪些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不予受理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医学会不下列情形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申请鉴定的;(二)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个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三)医疗事故纠纷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者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对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况。其他情况包括医疗机构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
    2023-08-05
    262人看过
  • 上海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须知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根据国务院2002年4月4日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配套文件进行的。二、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三、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是如何组成的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三)符合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专家鉴定组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工作人员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四、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人应具备哪些条件(一)医疗机构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二)患方由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人提出申请;,(三)患者死亡或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其近亲
    2023-06-02
    385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过失”如何鉴定
    现行的有关医疗事故的专门法规,国务院于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其第二条对医疗事故作了定义:“批量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操作导致功能障碍的”。意即:“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操作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或“医务人员诊疗过失”系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起决定作用的“主要原因”。我国学者多应用马克思哲学的因果关系理论来分析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即所谓因果关系是那种内在的、客观的、必然的联系。所谓“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必须是由“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造成的。确定“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的因果关系,有两点需要注意:当引起结果发生的原因不止一个时,要区分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次要原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只
    2023-06-08
    180人看过
  • 医学会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主要有: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况。一、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多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受理至出具鉴定报告的时间是60天。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局行政部门提岀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岀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岀受理决定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医学会应当自受理
    2023-03-30
    465人看过
  • 怎么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谁申请?
    当医院出现医疗过错的时候,患者及患者家属与医院需要采用合理的办法去解决医疗过错纠纷,一般我们会对相应的医疗过错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选择合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医疗事故鉴定是需要当事人来进行申请的,申请后由相关的鉴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鉴定结果。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解决哪些问题?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4、医疗事故等级;5、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谁申请?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
    2023-06-08
    433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哪些医院已经受理了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申请鉴定的;(二)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个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三)医疗事故纠纷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者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五)非法行医对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
    2023-08-08
    16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时医疗损害鉴定结果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损害过错鉴定需要以下材料:(一)住院患者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原始病历;(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病历原件;(4)封存的输液、注射用品、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和实物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的门诊和急诊患者的病历由医疗机构提供;未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的,由患者提供。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要怎么办在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仅是证据材料的一种,只有经过当庭质证才能被采信为有效证据。如果经过庭审质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没有真实反映事情真相,没有科学地论证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2023-08-18
    235人看过
  • 不是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哪些医疗事故无需鉴定
    不是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该款适用于急诊科室、及各科室抢救危重病人的情况下,如果患者病情垂危,需要紧急抢救,采取破坏性的治疗措施对患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须提醒各位医师如果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还是要尽量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履行签字等法律程序,避免纠纷的发生。(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第二款、第三款实际上是民法一般原则中关于不可抗力在医疗事故中的具体体现。患者病情异常,体质特殊,造成无法预料无法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2023-06-23
    343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
    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血液内科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心胸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儿科小儿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口腔内科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医疗美容科精神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药学护理中医科中医内科专业中医外科专业中医妇产科专业中医儿科专业中医骨伤科专业中医肛肠科专业中医眼科专业中医耳鼻喉科专业中医皮肤科专业中医针灸科专业中医推拿(按摩)科专业民族医学科蒙医科专业藏医科专业维吾尔医科专业傣医科专业中*医结合科中*医结合内科专业中*医结合外科专业中*医结合妇产科专业中*医结合骨伤科专业中*医结合眼科专业中*医结合耳鼻喉科专业中*医结合传染科专业中药学法医
    2023-06-01
    151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怎么走?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怎么走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资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
    2023-02-17
    131人看过
  • 什么组织能鉴定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三种情况: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由医学会组织鉴定。3、起诉之后法院要求鉴定的,法院委托机构鉴定。受理部门:(一)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一、北京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做1、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2、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3、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
    2023-03-07
    160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流程是怎样的(1)鉴定的提起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向医学会提起鉴定: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交由、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机构首先应当申请地区、市级医学会鉴定。法院委托可不受《条例》限制,也可以直接向省、直辖市级医学会委托。鉴定费由申请鉴定一方预先缴纳,或医、患双方各自预先缴纳一份。(2)鉴定的受理和材料准备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医疗机构和患方提交鉴定所需材料,医疗机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材料,材料包括病历摘要(一式十份)、书面陈述及答辩意见(一式十份)
    2023-03-29
    256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中哪些情形不被认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不予受理的情形(一)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工矿企业、事业单位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科、室)、医务所(室)以及村卫生室申办医疗广告证明的;(二)有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献血法》、《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正在调查处理中的;(三)因医疗事件向(被)人民法院起诉,并判决为败诉不满二年的;(四)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技术职称不符;以及受行政、党纪处分不满二年者;(五)申办有按卫生部有关规定需报经批准的新疗法、新技术
    2023-07-16
    246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首次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1、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自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3、具体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开始后先由患者进行陈述意见和理由,再由医院进行陈述,然后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对双方进行询问。必要时,专家还可以现场查看患者病体,进行医学检查;。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经过合议,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要注明。5、鉴定结束后,将制作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2023-03-02
    25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更多>

    • 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学会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情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不会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在医疗纠纷法律实务中,如果多家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对同一医疗纠纷进行鉴定的,那么就会出现不同的鉴定结论,这样会给医疗纠纷当事人和法院在处理医疗纠纷上带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医学会是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您说的事情是不是医疗事故,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后才能够下结论。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 医学会有职权回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8
      有以下情形的时候医学会专家组成成员应当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 医疗事故鉴定中止的情形一般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7
      在下列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会中止: 1、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2、提供的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材料不真实; 3、拒绝缴纳鉴定费等情形。
    • 中华医学会是否也进行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5
      中华医学会只在必要时,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