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劳动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0-08-01
【生效日期】2000-08-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000年八月一日)
养老保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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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日期│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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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部、国务院人事局、内务部关│(58)中劳配字第156号│1958年5月12日│
││于复工复职的退伍军人在现役期间│(58)国人办发字第545号││
││的军龄应当计算为连续工龄的通知│(58)内优字第242号││
│2│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复退军人和企业│(59)中劳薪字第108号│1959年9月2日│
││改组合并原有工人的工龄计算问题│││
││的复函│││
│3│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工作人│(61)内人工字第55号│1961年10月9日│
││员经批准入学学习能否计算工作年│││
││限的复函│││
│4│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泥木工人连续│(62)中劳薪字第23号│1962年3月17│
││工龄的计算问题│││
│5│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原在供销社工作│(62)中劳薪字第52号│1962年4月17日│
││的职工转到国营农场工作后的工龄│││
││计算问题给黑龙江省劳动局的复函│││
│6│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大专学校调干│(62)中劳薪字第115号│1962年6月24日│
││生工龄计算问题│││
│7│劳动部关于已经享受过一次性退休│(62)中劳薪字第138号│1962年7月17日│
││待遇后又参加工作的人员的工龄计│││
││算问题的复函│││
│8│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原手工业生产合│(62)中劳薪字第150号│1962年7月24日│
││作社职工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的复│││
││函│││
│9│劳动部工资局关于生产自救工人的│(62)中劳薪字226号│1962年9月3日│
││工龄计算问题给黑龙江省劳动局的复函│││
│48│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农民技│劳人险局〔1983〕17号│1983年4月19日│
││术员工龄计算问题给农牧渔业部人│││
││事司的答复│││
│49│劳动人事部关于归侨职工工龄计算│劳人险〔1985〕3号│1985年7月13日│
││问题的意见│││
│50│劳动人事部关于国营企业离休退休│劳人险〔1985〕15号│1985年12月28日│
││职工死亡后,其生前所领的生活补│││
││助费如何发给的通知│││
│51│劳动部关于退休养老基金收取办法│劳险字〔1989〕10号│1989年4月28日│
││等问题的复函│││
│52│劳动部关于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劳险字〔1989〕17号│1989年8月24日│
││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
│53│劳动部关于填报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劳险字〔1989〕18号│1989年8月24日│
││养老基金统计表的补充通知│││
│54│劳动部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问│劳险司函字〔1989〕19号│1989年9月30日│
││题的答复│││
│55│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劳办险字〔1990〕1号│1990年1月26日│
││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
│56│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办险函字〔1990〕5号│1990年4月12日│
││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工作管理问│││
││题的复函│││
│57│劳动部关于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劳险字〔1990〕14号│1990年6月19日│
││必须专款专用问题的函│││
│58│劳动部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劳险字〔1990〕20号│1990年10月18日│
││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59│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劳办险字〔1991〕10号│1991年7月22日│
││险基金和管理服务费不计征“两金│││
││”的通知│││
│60│劳动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积│劳险字〔1991〕11号│1991年8月29日│
││极搞好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工作的通知│││
│61│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补充养老保│劳办险字〔1991〕14号│1991年9月23日│
││险费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费是否征│││
││税问题的复函│││
│62│劳动部、商业部关于集体商业企业│劳险字〔1991〕15号│1991年10月9日│
││职工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问题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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