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清算如何进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6:31:12 150 人看过

合伙企业因解散需要进行清算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对企业未了解的事务进行处理。确定清算人后10内需要向债权人通知,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合伙企业的清算财产清偿债务后清算结束,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清算宣告结束。

一、合伙企业清算解散要注意哪些事项

注意事项:1、清算。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合伙企业清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伙企业清算需要注意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合伙企业离散清算时应注意哪些

合伙企业法第85条对合伙企业的解散情形进行了列举式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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