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户主去世,应该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然后去公安机关代为补办户口本。《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一、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公安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户口本丢失怎么办补办户口本户口本丢了补办方法
一旦居民的户口本丢失或被盗,户主本人应在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即使你不知道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户籍民警也会在第一时间给出最正确的答案,从而免去不必要的麻烦。当然,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无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如何办理户口本补办手续?
335人看过
-
业主去世后如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07人看过
-
房产证户主去世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109人看过
-
户口本丢失户主去世了户口本怎么补办
352人看过
-
如何办理户口本遗失补办手续?
149人看过
-
户口本遗失时,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454人看过
-
户主去世户口本怎么补办?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安徽省为例,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应当由户主本人或者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第六十三条〔居民户口簿〕公民按规定申报立户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应当签发居民户口簿。变更户主或者户主户口迁出的,应当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同一居民户口簿中,可以登记不同性质的户口,并在相关栏目中予以注明。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应当由户主本人或者
-
房产证户主去世如何办理过户手续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25房主去世后如何办理房屋过户: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3、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
-
如何补办户口本户主已经过世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1一、户主已经过世,想补办户口本,需要拿着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二、《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
-
房主婚后去世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6房子遗产分:公产(企业产);私产2大类公产继承:到产权单位办理继承公证登记--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到产权单位办理过户手续私产继承:继承事宜可由其老伴及子女协商解决,可以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要求是必须由全体继承人同时到公证处办理,而且需要出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关系、继承人的人数及姓名的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证咨询当地公证处。
-
户主已过世户口本补办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4户主已经过世,想补办户口本,需要拿着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