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1:52:43 129 人看过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在实践中属于行政调解还是居间调解存在争议,导致民事诉讼处理方式的不同。本文认为,依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调解不再是交警部门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调解协议不具备行政合同的基本属性,不属于行政合同的性质。调解协议不论从调解的程序还是调解协议的生效要件上看,都符合民事合同的性质,应具备民事合同的效力。

【关键词】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效力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不服起诉要求履行调解协议的,如何认定调解协议的效力是司法实践中经常争议的问题。主要争议在于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该调解行为是属于行政调解还是居间调解。从我国调解制度的体系来看,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表现为行政干预。行政调解的地位和效力如何确定,至今未见法律有明确规定。而居间调解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性质。因此民事诉讼中如何判断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是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原、被告因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因被告不履行调解协议,原告要求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法院能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交警作为行政机关,在其处理交通事故中主持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属于行政调解的性质,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不能直接确认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当事人要求履行调解协议的,不能予以支持,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实际损失作出判决。另一种观点认为,交警主持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协议,法院应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仅对交警部门的调解程序作了规定,对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如何认定调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未作出规定。笔者认为,交警部门主持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性质,交警部门仅是作为居间调解,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理由是:首先,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将调解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解决损害赔偿自愿选择的途径,不再将调解作为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一种必经程序,完全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其次,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调解书经事故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不再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的必须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生效的规定,从而排除了交警部门的行政干预。因此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在交警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不论从调解的程序还是调解协议的生效要件上看,都符合民事合同的性质。同时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的调解不再作为交警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也不再将交警调解作为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一种必经程序,所以调解不再是交警部门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调解过程排除了行政干预,从而使调解书不具备行政合同的基本属性,不属于行政合同的性质。因此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交通事故调解书属于民事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调解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调解相关文章
  • 调解协议在交通事故中的效力
    填写交通事故调解协议要注意:1、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时,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填写后交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2、时间一栏,使用阿拉伯数字,要精确到分;3、地点一栏,填写至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4、代码A、B是指事故当事人;5、姓名一栏,填写前须核对驾驶证等证件;6、驾驶证档案编号或住址一栏,填写驾驶员档案编号或现住址;7、电话一栏,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8、交通方式一栏,填写车种(如:大客、小货、小客等);9、车号一栏,填写前须核对车辆牌照和行驶证等证件;10、保险公司名称或保险凭证号一栏,填写保险公司名称或保险凭证号码;11、事故事实一栏,按照当事各方的过错行为,参照《通告》第八条中的规定,分别填写当事人的过错序列号;12、在赔偿协议一栏,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的,在赔偿一栏签名处签名确认;13、当事人在现场未达成赔偿协议的,可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2023-03-11
    210人看过
  • 调解书应包含的内容,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应包含的内容交通事故调解书应包含的内容:(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调解日期。二、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一)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或调解笔录生效后,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这是法院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二)结束诉讼的效力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则是在法律上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
    2023-02-16
    442人看过
  • 民事诉讼调解书效力包括哪些
    一、民事诉讼调解书效力包括哪些调解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一)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这是法院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二)结束诉讼的效力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则是在法律上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这是法院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调解书和特定的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同法院生效判决书一样,当事人即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对法院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有异议,
    2023-06-03
    2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否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否推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一种证据形式——书证,属于公文书证的一种。《民事诉讼法》第68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7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文书证的规则,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判断,确认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相反的事实予以确认。公文书证的制作主体是具有公共信用的公共管理机关或其授权部门,公文书证是依法制作的公文书。
    2023-06-13
    2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调解书什么后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4.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是如何规定的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3、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
    2023-03-09
    38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民事纠纷的诉讼与调解方式
    1.所花时间不一样。调解时间为10天,而法院审理的简易程序为期3个月,普通程序为期6个月,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时间。2.执行力不同。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3.效力不同。调解不会排除以后有争议的可能,诉讼不会。交通事故引纠纷人民调解化干戈交通事故一直是引起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眼下正值三伏天的暴烤模式,不仅交通事故频发,人的脾气也易受天气影响变得暴躁,这时一旦遇到纠纷,就亟需调解员拿出十足的冷静与技巧来加以处理。案件基本情况:2015年4月28日10时35分许,驾驶员付某驾驶杭州某公司的小型轿车从临安市青山湖街道驶往余杭区瓶窑镇,沿科技大道由西向东途径余杭街道溪塔村葛家路口时,与由北向南通过路口的贾某驾驶的未登记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贾某受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贾某随即被送往附近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与付某工作单位某公司就交通事故后续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向余杭街道交通事故处
    2023-07-18
    61人看过
  • 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调解书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两者不能比较。因为性质不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在交警主持下,自愿就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及处理所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处分,属民事合同行为。定损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哪个先定损和事故责任认定书通常都是先认定责任,再进行车辆评估定损,因为责任未定,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对双方车辆的损失进行评估,都有可能无效,所以先认定责任,认定了责任后,再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定损。但如果事故较大,牵扯人伤,交警考虑到以人为原则,可以适当的先行定损,再做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
    2023-07-26
    24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如何认定反诉?
    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不能涉及原告以外的其他人。反诉需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需与本诉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不能属于其他法院的专属管辖范围,诉讼请求需与本诉的事实或法律问题有牵连。提起反诉的期限应与本诉同时进行。反诉的要求如下:1.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而不能涉及原告以外的其他人;2.反诉需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需与本诉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属于其他法院的专属管辖范围;5.反诉的诉讼请求需与本诉的事实或法律问题有牵连;6.提起反诉的期限。反诉需满足哪些要求?反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基于原告的诉讼而提出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反诉需满足以下要求:1. 反诉应当与本诉有牵连关系:在本诉中,原告已提起诉讼,而被告为了与原告的诉讼有牵连关系,才提出反诉。2. 反诉应当由本诉的被告提出:只有在本诉的被告提出反诉,才能构成反诉。3
    2023-10-25
    42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认定书在法律中有效吗?
    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认定书在法律中是有效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载明的内容有哪些?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交通事
    2023-06-21
    437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调解书的效力问题
    和解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宣告和解协议无效或变更、撤销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并根据以下原则处理:1.和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具备法律规定无效条件的,应宣告协议无效;2.和解协议行为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无权代理的,和解协议对代理人不发生效力;3.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有重大误解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或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可能根据当事人请求变更、撤销和解协议。4.原告以和解协议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的处理有遗漏事项,或和解协议签订后有新发生费用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增加部分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对其请求事项进行审查,对和解协议确未涉及的部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处理。5.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和解协议的,应予以准许,并对损害赔偿依法处理。6.除上述情形外,当事人对和解协议反悔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不应支持。
    2023-06-14
    14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责任的认定如何解释?
    一、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基本问题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基本问题,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认定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事实认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律的适用,也直接影响最终裁判。因此,审理案件首先应查明案件事实。支撑案件事实的是证据,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民事诉讼法中责任的认定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问题。其承担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有所不同。刑事诉讼一般由公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行政诉讼一般由被告即国家行政机关承担证明责任;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承担则不以当事人的诉讼身份或者诉讼地位为标准来设定承担主体,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并不固定于原告或者被告,而是按照一定的分配原则由原、被告分担。由于民事活动中的双方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他们有着相同或者相近的条件了解案件事实的真相,在诉讼中,当事人面临着同样的机遇收集、调查、提供证据。因此,根
    2023-04-13
    45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如何有效开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不能认定责任,只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才可以认定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如何计算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另外,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
    2023-07-21
    477人看过
  • 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3、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派出所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能反悔吗派出所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能否反悔,具体分析如下:1、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2、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这是有强制执行力的,一旦签收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一、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下:1、
    2023-06-26
    86人看过
  • 不履行交通事故调解可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没有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向交警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警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调解,并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不适用调解,交警可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调解没有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怎样提起交通事故调解申请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调解条件的规
    2023-08-17
    281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诉讼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调解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调解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前往调解地点。... 更多>

    #交通事故调解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调解需要多久,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怎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12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交通事故调解书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履行。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 民事诉讼法中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效期是多久?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1
      《民法典》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效期是一直有效。 对于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证据,具有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将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提交,为诉讼请求提供有力证明。
    • 调解书应包含的内容,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应包含的内容交通事故调解书应包含的内容:(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调解日期。二、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一)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或调解笔录生效后,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
    • 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交通事故调解书的区别是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作出的关于交通事故各方责任大小的文书。交通事故调解书是交通事故各方就交通事故中的各项损失所达成的赔偿协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
    • 交通事故调解书效力如何,行政调解协议能否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4
      行政调解是《道交法》规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之一。对调解书效力的认定是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我们认为,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在交警主持下,自愿就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及处理所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处分,属民事合同行为。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和解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宣告和解协议无效或变更、撤销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