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与抵押质押的概念及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0:30:37 235 人看过

(一)担保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包含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二)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担保具有附属性(附属于合同)、保障性(保障合同履行)、选择性(我国民法典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的特点。而抵押和质押都是担保的一种方式。

抵押担保的特点分析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与特性
    (一)应收账款的界定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中,应收账款被界定为:对任何售出或租出的货物或对提供的服务收取付款的权利,只要此种权利未由票据或动产契据作为证明,而不论其是否已通过履行义务而获得。以其为蓝本设计的各个国际示范法中也多借鉴这个概念,如《美洲国家组织动产担保交易示范法》中将应收账款定义为:担保债务人所享有的向第三人主张或向第三人收取现在或未来到期的金钱付款的权利(可能基于合同,也可来自合同之外)。在现代应收账款融资实践中,一般将应收账款定义为“金钱债务形式的、不以流通票据为证的一种无形资产”,包括“现有应收账”、“未挣得应收账款”和“未来应收账款”。[1]在我国,应收账款更多的是作为会计学的概念在实务中使用。它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2]应收账款的发生是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为扩大业务量,把产品
    2023-02-23
    437人看过
  • 动产质押和动产抵押的概念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动产抵押,也就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动产抵押基本上具备了不动产抵押所具有的一切属性。但动产与不动产相比可知动产是可自由移动的物,是比不动产丰富多样而其价值又不亚于不动产的物。一、质权人有哪些权利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
    2023-03-06
    173人看过
  • 收费权及质押概念
    在此,所谓的收费权,是指权利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政府的行政特许而享有的就特定的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等收取费用的权利,例如高速公路的收费权、非义务教育机构的收费权等等。所谓的收费权质押是指以公路、电网等的收费权出质,在债务人不能清偿时,担保权人可以执行出质人收费的权利。[1]在王利明教授对于收费权概念范围进行列举时,我们应当注意,他特意指出非义务教育机构的收费权,在收费权质押这一语境下,教育机构的收费权质押问题,应当对于义务教育机构和非义务教育机构进行区别分析。电视收费权买卖质押?由于收费权具有行政性和财产性的两面性,解决了收费权的出质问题。行政权利层面上的收费权,既不具有财产性,因有特定用途,也不具有可让与性,不能作为质押标的;财产权利层面上的收费权。既具有财产性,也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让与,完全符合可以质押的权利的标准。收费权能够作为质押标的出质,出质范围是收费权中的财产权利。所以。
    2023-08-17
    374人看过
  •  质权与抵押权的特点比较
    抵押权成立的条件与抵押权保持的条件是不同的。抵押权原则上需要经过抵押登记才能成立,而质权则需要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此外,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而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最后,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权成立的条件与抵押权保持的条件是不同的。除了签订抵押合同之外,抵押权原则上需要经过抵押登记才能成立。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2、标的物有所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3、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质 权 与 抵 押 权 : 成 立 条 件 与 保 持 条 件 有 何 不 同
    2023-10-08
    226人看过
  • 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的概念
    一、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的概念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不同于不动产的规定。不动产抵押权生效要件是登记,而建船舶物权抵押,由于体积、价值的高昂,双方一旦签订合同,抵押权即设立。其次,善意第三人是指对该动产享有物权的人。因为第三人不知道该动产存在抵押,第三人通过合法的形式获得该动产所有权后,该动产的抵押权就不能对抗这个善意的第三人。最后,抵押权是一个担保物权,是为了保护你的债权在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可以主张抵押物来实现你的债权。当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而第三人又是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第三人就获得了该动产的物权,你的抵押权就不能在向该第三人主张。二、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什么方式订立抵押合同的订立方式,是指抵押合同在订立时具体采取的形式,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是登记形式还是非登记形式。在抵押合同的内容确定后,抵押合同的订立方式对于抵押合同的履行、抵押权的实现、纠纷的解决等有很重要的意义。我国《民法典》规
    2023-05-06
    346人看过
  • 抵押担保债权范围有哪些,抵押担保的特点
    一、抵押担保债权范围有哪些抵押担保债权范围如下: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延迟利息。4.违约金。5.损害赔偿金。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抵押担保的特点抵押担保的特点如下: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4.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5.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三、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如下: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
    2023-05-06
    464人看过
  • 抵押权与质权的定义和特点
    抵押权和质押权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占有转让物。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抵押权可以在房地产上设立,只要抵押合同有效,抵押人有权处分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就可以在房地产上设立。但不动产一般不能设立质权;二、质权可分为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一般来说,权利可以设立质权,如债权质权,但抵押权不能设立;三、动产抵押权的设立要求质押合同有效,有效质押人有处分权。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不需要公示,既不需要登记,也不需要交付。但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建立动产质权需要三个条件:质押合同有效,质押人有相应的处分权,公示交付完成交付。由此可见,在设立质押权时,应完成物品的交付。也就是说,需要物,但在设立动产抵押时,不需要转移占有。质权人能否设立抵押权质权人能否设立抵押权我国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其禁止,原则上只要符合符合抵押权设立要件的,当事人之间可自行约定设立抵押权。设定抵押权的当
    2023-07-15
    131人看过
  • 抵押担保有哪些特点?
    抵押担保有以下特点: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不得随意处分抵押物。所谓支配权,表现在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对抵押物的价款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是指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一、车辆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1.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汽车仍由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就是说质押需要押
    2023-06-23
    249人看过
  • 抵押的基本概念及其分类
    抵押的种类有:1、不动产抵押,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品的信用行为。债务人在法律上将房地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不占有房地产。房地产担保债务一经偿还,房地产所有权转让立即失效。因此,虽然房地产在发生债务时有条件转让,但所有债务偿还后,所有权立即收回。房地产作为抵押品,一般是土地和房屋;2、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动占有为担保的抵押形式。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以其出售价格优先于其他债权。由于不动产的占有不同于以动产为目标的质权,由于动产抵押是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担保,因此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设立动产抵押;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作为抵押物对象的抵押。根据现行中国法律,权利只能用于质押;4、财团抵押,是指以企业全部财产为整体,担保债权的抵押形式。主要有英美浮动担保制度和法国铁路财团制度。英国和美国的浮动担保制度是英国衡平法的法律制
    2023-07-03
    87人看过
  • 抵押担保的特点是怎样的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一、担保物权与担保债权有什么区别担保债权: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
    2023-03-27
    208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点有哪些?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点有哪些(一)、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设定的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二)、担保物权的特点1、物上代位性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换言之,若担保物灭失,设于其上的担保物权也随之灭失,但因抵押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等,应当作为担保财产,担保物权人仍对之享有优先受偿权。2、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是指抵押权等担保权设定后,若担保人或等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价值贬损的,担保权人可对担保人、第三人
    2023-04-13
    438人看过
  • 无抵押无担保借款的特点
    一、无抵押无担保借款特点(一)无抵押-无需任何财产抵押;(二)申请便捷-申请程序简单快捷,申请热线、网站、指定受理点和传真皆可轻松申请;(三)周期长-任意选择您的贷款时限,贷款周期最长可达36个月;(四)额度高-对您的收入及信用状况综合评定,最高贷款额度可达50万元人民币;(五)固定利率-本贷款为固定利率,免受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降低利率风险,尽享优惠。二、无抵押无担保借款适用对象借款人年龄一般需要18-60周岁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具有当地户口或者在当地居住满一年、有一定的正常收入的人。三、无抵押无担保借款申请文件(一)借款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二)借款申请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三)借款申请人最近一年的对公帐户流水,以及能反映企业经营的个人银行流水;(四)办公用地的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权证;(五)借款申请人最近一个月的经营场所租金发票.水电费单据
    2023-03-23
    495人看过
  • 房屋抵押担保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抵押担保的特点
    一、房屋抵押担保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房屋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第二条抵押物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
    2024-01-19
    225人看过
  • 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的概念
    (一)抵押权的概念抵押权是一种法律协议,当资金借入人不能支付债券或票据所要求支付的款项时,它能够保护资金借出人。抵押权赋予资金借出人从协议中确定的资金借入人资产的出售所得现金中获得偿还的权利。在被称作抵押协议的法律文件中,借贷双方规定了各项抵押条款。(二)留置权的概念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人的占有权须受一定限制,即除了保管上的必要或经债务人同意外不得使用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将留置物出租或抵押。债权人就留置物优先交偿后,如留置物的价值超过应交偿范围,应将剩余部分的价款返还给债务人,留置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时,债权人得请求补足。留置权人只能从留置财产中优先交偿根据本合同应得的款项,对于其他债务,不
    2023-02-04
    44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抵押抵押担保的特点介绍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7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
    • 汽车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的差异及特点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08
      汽车质押与抵押之间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们所采取的形式有所不同。在抵押情况下,车辆的所有权仍归原所有者持有,其实际拥有权并不发生改变;而在质押的情况下,出质人必须将质物的实际控制权移交给债权人,简而言之,质押车意味着需要将车辆交付给债权人。 其次,两者所涵盖的担保范围也不尽相同。抵押的担保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违约金以及利息等相关费用;质押车的担保范围则不仅限于此,还包括了质物的保
    • 抵押担保特征和特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
    • 质押抵押的概念和概念它们有什么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2
      抵押与质押的概念区分: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 什么是抵押权抵押权的概念及其作用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抵押权的概念根据《物权法》第1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的二、抵押权的特征(一)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时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