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形式有以下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形式有哪几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主要有哪几种方式?
225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的关键问题!股权转让有哪几种方式?
205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是否要清算,股权转让有哪几种方式
323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几种形式是什么?
465人看过
-
转让专利权的主要方式有几种
465人看过
-
票据权利转让方式一共有几种
61人看过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
有哪几种方式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5在繁冗复杂的商事交易中,防范合同交易风险,减少合同的不确定性内容,优化双方的交易目的,对达到最终的交易预期尤为重要。在常见的股权转让交易中,敏锐的识别股权转让的风险,高效的规避股权转让的无效情形,对促进各方交易至关重要。那么确认股权转让无效具体方式有什么,确认股权转让无效有什么方式?
-
公司怎么股权转让分哪两种转让方式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5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破产受理债权转让方式有哪几种?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0(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破产受理债权转让方式有哪几种?qot;到期债务破产受理债权转让方式有哪几种?qot;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破产受理债权转让方式有哪几种?qot;清偿破产受理债权转让方式有哪几种?qot;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2)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
-
债权转让方式有哪几种债权如何进行法律转让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8债权转让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 债权转让方式分为: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转让。
-
保证的方式有哪几种呀?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1保证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是连带保证。 1、约定了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是一般保证。 2、如果担保合同中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即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