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义务继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8:51:07 101 人看过

对合同中债权债务的继承不是对合同本身的继承,民事合同的成立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大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的继承,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也就是说,除了合同中特别约定的以外,继承人不能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当然地取代被继承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一、父母去世后其债权如何实现

父母去世后其债权,原则上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 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

二、怎样继承房产交税最少

按照法定继承房产交税最少,此时不需要征收遗产税,也不需要有其他的税收。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继承中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如何影响继承人?
    继承中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确定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方面,两个继承顺序的划分依据不仅是血缘关系、亲属关系,还有权利义务关系;2、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对于已经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享有继承权,并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等等。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根据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
    2023-07-03
    354人看过
  • 继承义务的同时要继承债务吗?
    在继承财产的同时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于此。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同时可以放弃继承权吗?可以放弃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3-08-09
    467人看过
  • 继承公租房承租权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公租房承租权是可以继承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公租房的所有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承租人死亡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继承和分割,而是可以由共同居住人或者亲属依法继承,这实际上就是对公租房租赁权的继承。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如果承租人生前有常住户口的共有人,承租权应当继续由常住户口的共有人来今次那个承租。哪些公租房承租权不可转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三)产权不明晰的;(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九)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除上述情形外,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进行房屋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公房拆迁款一般是给承租人的一种补偿及住房安置费用,
    2023-07-01
    131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可以继承吗
    一、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可以继承吗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是不可以继承的。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原股东不再具有股东资格,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公司应当修改股东名册,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利,其股权相关的权利义务不能继承。二、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文件资料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以下文件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书。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
    2023-05-22
    386人看过
  • 独生子继承房产的权利和义务
    独生子一般可以通过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这两种方法来继承房产。父母在去世前已经订立遗嘱,把财产全部留给独生子的,那么就可以通过遗嘱继承遗产。但是如果父母在去世前并没有订立遗嘱那独生子就属于该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需要和同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爷爷和奶奶一起继承父母的遗产。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假设其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先于父母去世,那么房产的归属则毫无争议属于子女。但是若父亲或母亲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更早去世,则情况就复杂得多。因为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2023-07-02
    61人看过
  • 遗产继承中的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权利和义务的转移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转继承只能发生地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3)主体的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接晚辈血亲,而不能是被子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我。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得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4)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转继承后能代位继承吗代位继承后可以再转继承。我国法律规
    2023-07-05
    325人看过
  • 公司继承:企业法人死亡后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企业法人死亡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股东所有的公司股权享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可推选代表或委托律师办理公司资产核算、评估、与公司其他股东沟通等事宜。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共同委托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定一位经理人临时经营公司。如果协商无果,由继承人推选或委派财产管理人与公司其他股东推选的代表共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由继承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股权继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具体事宜。如果继承人有意转让股权,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遗产可以由公司继承吗遗产不可以由公司继承,当被继承人可以将遗产赠与公司。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有自然人,所以单位不可以继承遗产,但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留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单位作为一个集体可以接受公民的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2023-07-07
    487人看过
  • 继承人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如何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一、继承人权利与义务有哪些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及义务: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另外,附义务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不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
    2023-04-04
    297人看过
  • 公司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继承依据是什么
    一、公司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继承依据是什么当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就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一般也不必经合并双方债权人的同意。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可以对原来公司的债权进行管理,原来公司对外的债务,也有义务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债务的承继,是指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因合并而灭的公司对外的债权与债务。公司进行生产经营,不可避免地会对外产生债权、债务,而公司合并后,至少有一个公司丧失法人人格,而且存续的或者新设立的公司也与以前的公司不同,对于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必须要有人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由于财产的整体转让并未改变双方债权人原有的地位,因此,一般不必经合并双方债权人的同意。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有权对原来公司的债权进行清理并予以收取,同时必须接受原来公司的债务
    2023-06-14
    323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能够继承合同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地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事合同的成立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大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的继承,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也就是说,除了合同中特别约定的以外,继承人不能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当然地取代被继承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可以继承的合同,继承合同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继承的法律特征(一)是一种财产权利,通过继承实现财产的移转。(二)以人身关系为基础。世界各国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都是以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存在婚姻、血缘等关系为依据而确定的。(三)继承权的实现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以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开始
    2023-03-30
    266人看过
  • 承包合同中发包方有什么权利义务
    承包合同中发包方有哪些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发包人的权利包括发包土地、监督承包方使用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一、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林地的
    2023-03-10
    476人看过
  • 放弃赡养义务和继承权的利弊分析
    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而依法免除赡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的赡养义务为法定义务,只会因客观条件而改变。例如,子女丧失赡养能力、死亡等。即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放弃继承权同样应尽赡养义务今年70多岁的刘*婆,没有生活来源,但她有两个儿子,几年前老伴去世时还留下了一些遗产没有分割。三年前兄弟俩签订了一份协议,哥哥放弃继承权,弟弟继承遗产并独自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料,2009年春节前夕,刘*婆得了一场大病,花去九千余元医疗费。看着生活日渐拮据的小儿子,于心不忍的刘*婆找到了大儿子,要求其分担一部分医疗费,并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结果大儿子以自己已经放弃了继承权,谁继承遗产谁赡养老人为由拒绝了。刘*婆看到大儿子如此绝情,便萌生了与大儿子打官司的念头。这件事情在刘*婆的居住地引起了轰动。许多人都认为刘*婆不按协议行事是无理取闹
    2023-07-06
    212人看过
  • 民法典下父母房产继承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父母的房产应当在父母死亡时方可进行法定的继承,父母立遗嘱指定其他人继承的情况除外。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以下的人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别是:1、配偶;2、父母;3、子女。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子女一般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房产进行一定份额的继承。民法典老人去世房产要如何继承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继承的相关规定,如果老人去世了,则房产的继承应当有以下注意事项:1、先确定该房产的权属,以及该房产上是否存在其他的债权、物权等,如果有继承人是需要概括继承的;2、接着看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想要谁继承就谁继承;3、没有意愿的,按照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
    2023-07-01
    157人看过
  • 权利与义务:主合同与担保合同
    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不正确。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不一定有效。主合同有效是担保合同有效的前提,但是担保合同有效还需要满足合同生效的其他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的情形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
    2023-07-05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公司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继承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7
      公司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继承依据: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就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一般也不必经合并双方债权人的同意。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可以对原来公司的债权进行管理,原来公司对外的债务,也有义务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请问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和义务都是啥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4
      1、对合同中债权债务的继承不是对合同本身的继承,民事合同的成立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大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2、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的继承,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也就是说,除了合同中特别约定的以外,继承人不能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当然地取代被继承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 仓储合同承担什么权利和义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28
      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方必须对以下基本义务尽责履行: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
    • 合同的继承只有对债权债务的继承权利人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对合同中债权债务的继承不是对合同本身的继承民事合同的成立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大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的继承,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也就是说,除了合同中特别约定的以外,继承人不能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当然地取代被继承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因为依据我国《继承法》,我国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即继承人只以继承遗产的
    • 权利义务承继法律规定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3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