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质量约定不明该怎样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09:31:28 426 人看过

买卖合同质量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根据合同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可依次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来履行。

一、建筑监理合同补充条款什么情形下需要拟定?

1、若合同之中对工程期限、工程款等的内容约定不明,那么可以在协商一致之后,可以拟定建筑工程合同补充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合同约定不明确、由没有签署补充协议的处理办法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民法典》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六百五十条【供用电合同履行地】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二)第六百零三条【标的物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协议签署地的确定规定主要是来确定法院受理管辖范围,一般在实际签订中要确保合同签署地范围,来确保法院受理。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候要格外注意签署地的确定,确保能够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侵犯。

三、民法典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如何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管辖权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发生纠纷后将纠纷交由哪个法院审理裁判,前提是这种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买卖合同怎样算成立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其成立仅需当事人意思
    2023-02-22
    14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没有约定清楚应该怎么办
    买卖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没有约定清楚怎么办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
    2023-06-14
    271人看过
  • 买卖合同合同质量不符合要求该如何补救
    买卖合同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来主张;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买方仍然可以主张对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如要求卖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错了怎么补救首先确认是什么错误。若是简单的文字错误,不影响合同双方实际的权利义务的,则可以直接协商后更正。若是根本错误,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影响,那建议双方协商重新签订补充协议,避免双方之间因意思表示不明确或存在误解造成后续纠纷。特别是涉及价款、标的、违约责任、履行期限等重要条款,一旦出错导致一方要求按照签署的条款履行时,因另一方无法证明为表意错误,可能会造成损失。因此,在签订合同中,不得疏忽对文本的审查,合同条款系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直接关系双方之间的利益安排,如果合同草拟不当,很有可能陷于对方设置的法律陷阱,己方因此可能遭受巨大的经济上的损失。无论是如何草拟合同文本,还
    2023-08-16
    80人看过
  • 设备买卖合同能否约定质量保证金
    一、设备买卖合同能否约定质量保证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设备的买卖时,买卖双方是可以约定质量保证金条款的,如果设备质量出现问题的,卖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六百一十条【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一十五条【标的物的瑕疵担保】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二、什么是买卖合同质量保证
    2023-06-12
    362人看过
  • 买卖合同未规定产品质量不合格怎么办,买卖合同的要件有什么?
    一、买卖合同未规定产品质量不合格怎么办买卖合同未规定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以下规则确定产品的质量:1.产品质量标准不明确,如果国家有标准,或者有行业标准,那么可以直接按照国家以及行业标准执行。2.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买方可以根据产品的同类产品,确定市场的同类商品质量标准或符合能够达成合同目的的特殊标准来执行。3.按照双方的交易习惯。买卖双方曾经有过多次交易的,可以按照双方之间的交易习惯继续执行。如果对交易产品的质量没有明确的一致意见,事实上,卖方必须按照上述质量标准交付,如果买方发现商产品质量不合格,另一方可以据此认定对方违约。二、买卖合同的要件有什么?买卖合同的要件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三、产品质量不合格怎么解决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有:1.
    2023-06-19
    65人看过
  • 处理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的技巧
    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1、处理这种情况的原则是,协议不明确或者没有协议引起的纠纷,应当认定为双方的责任。合同条款非常重要,交易主体必须尽可能签订内容详细的书面合同。双方对合同约定不明确都有责任。归因于哪一方的责任是不合理的。2、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权利消灭。3、因此,在付款期限不明的情况下,卖方应当书面通知卖方合理的付款期限,催告买方逾期不付款的,可以解除买卖关系,没收定金。双方根据自身利益,协商处分自己的权利,达成调解协议。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2023-07-05
    14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4
      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补充。尽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般都会对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中,合同双方因为专业的不同、了解不足或其他等多种原因,对合同内容约定可能会不明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充,基本是按照一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补充双方当事人暂未约定明确的内容。
    • 怎样理解合同在合同生效后质量约定不明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13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质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买卖合同怎样约定产品数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1
      产品的数量是卖方应当转让给买方产品的总量,也包括在连续供货合同中每一批的数量。产品的数量是买卖合同中最核心、最基本的条款,没有产品的数量就无法进行交易。数量条款还应包括计量方法,计量单位,正负允差,自然增减量等。计量方法应当根据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统一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
    • 合同约定产品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8
      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补充。尽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般都会对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中,合同双方因为专业的不同、了解不足或其他等多种原因,对合同内容约定可能会不明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充,基本是按照一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补充双方当事人暂未约定明确的内容。
    • 签约买卖合同该怎样解除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4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二条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本条显然是根据数物是否具有可分性,对其解除的效力进行的规定。在标的物有数种而其中一种不符合约定的,原则上只能就该物行使解除权,解除效力不及于其他标的物,但是,如果不符合约定的物与他物具有不可分的属性,即其分离会明显损害标的物价值的,当事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