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一、男女长期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处理原则
同居所生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的处理,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及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没有协议的,应当按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二、恋爱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对于恋爱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法院一般以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进行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审理同居关系纠纷时,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三、同居期间合租房分手后归谁的
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共购房屋,分手后一般归一方所有,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共有财产则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
-
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同居期间
412人看过
-
同居期间的财产范围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
460人看过
-
哪些财产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共同财产的条件
215人看过
-
"共有财产与同居期间的权益"
373人看过
-
什么样的财产是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70人看过
-
同居期间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460人看过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怎样的,共同财产范围,共同财产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
-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什么, 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30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除了内容方面之外,作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
-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0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何谓“共同所得”,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
-
同居期间,财产的共同权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1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一般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
-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如何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2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