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如果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对方拒绝接受传票,我们该如何应对,其实方法很简单,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送达人或者其同居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被送达人可以邀请相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绝的理由和日期,由被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被送达人的住所;还可将诉讼文件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因此,即使对方拒绝接收传票,法院也可以送达。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在实践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法院将判决准予离婚:(一)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起诉离婚传票送不到会怎样?
起诉离婚传票送不到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还可以委托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
离婚第二次起诉被告拒绝收到传票怎么办
439人看过
-
起诉离婚法院怎么送传票
181人看过
-
当被告提起离婚诉讼并拒绝传票时,该怎么办
163人看过
-
传票送达后,对方拒绝出庭应如何处理?
424人看过
-
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传票没地方送怎么办
306人看过
-
法院送的离婚传票怎么给对方
263人看过
重婚,指的是当事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再结婚的行为。即当事人在已经有了一个事实的婚姻关系时,又和其他人缔结了第二个婚姻关系的。 具体有以下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当事人前一断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又和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从而构成的重... 更多>
-
起诉离婚,被告拒绝接受传票,怎么办,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有哪几种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8被告拒绝接受传票的,可以由法院依法通过其他的途径送达传票。(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二)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三)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
-
起诉离婚被人起诉拒绝传票应该如何办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2在实务操作中,如果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而对方拒绝接受传票时,我们该如何应对,其实方法很简单,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
-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没有到庭, 传票送到对方手里, 被告可以拒绝送达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28传票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
-
起诉离婚被告拒绝传票的问题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03在实务操作中,如果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而对方拒绝接受传票时,我们该如何应对,其实方法很简单,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
-
起诉离婚怎么办送不了传票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7可以选择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是六十日。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