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须知:
一、工作要求
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查清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及承包地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等情况,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薄不健全等问题,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登记范围
全乡凡采取农户家庭承包方式经营的耕地,都要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对采取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耕地,经当事人申请,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3.村组集体建设用地、农户宅基地、集体机动地、林地和草原等土地,不纳入此次确权登记颁证范围。
三、方法步骤
准备工作阶段→权属调查阶段→审核公示阶段→完善数据信息管理阶段→完善承包法律关系阶段→资料整理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四、工作时限:
2015年完成
五、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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