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版物的量刑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0:53:10 491 人看过

一、非法出版物的量刑标准

非法出版物,即非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公开发行的书籍,报纸刊物和音像出版物,还有违反规定无批准就出版的出版物。

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发出、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违反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信、暴力和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等。没收违反法律规定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判违法所得两倍到十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判罚款三千元到一万元。情况严重的,命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二、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具有下列情形属于非法经营外汇

(一)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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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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