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条【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45:42 141 人看过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解释】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一个趋势。职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在哪些事项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径参与,我国的相关法律都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工会法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草案曾经规定:“规章制度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这样规定曾经引起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是用人单位的“单决权”。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只要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就可以了,规定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果意见不统一,势必造成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久拖不决,用人单位的管理将无所事从。这样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实践中无法操作。另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制度规章制度应当有劳动者参与,从国外的情况看,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很多都是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决定的内容,属于“共决权”。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后,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法规定是针对所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强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并不影响国有企业继续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平等协商的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如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

3.具体制定程序: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所以,这个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民主,后集中”。

三、规章制度的异议程序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不合理,不适当。如有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一顿吃饭只能几分钟吃完;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一次只能几分钟等。这些虽然不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合理。也应当有纠正机制。因此,本条规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四、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关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种,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是在企业的告示栏张贴告示;有的用人单位是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发给劳动者;有的用人单位是向每个劳动者发放员工手册。无论哪种方式,只要让劳动者知道就可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单位以及被派遣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方面权利义务的规定。本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本法规定的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在本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派遣单位承担依法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
    2023-06-09
    482人看过
  • 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终止劳动合同纠纷是否合法
    肖小姐于2009年8月1日加入上海一家广告有限公司从事广告策划,月薪6000元。双方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10月,肖小姐得知她所在行业的一家知名广告公司正在招聘,因此她参加了面试,面试成功。随后,肖小姐于11月15日辞职,并通知公司她将在30天后离开公司。公司一再聘请肖小姐,但肖小姐的离职意向已确定。30天期满后,肖小姐办理工作交接,离开原公司,向新公司汇报,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10000元,新公司要求肖小姐在一周内提供退单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肖小姐联系了原公司,希望公司尽快办理出境手续,但原公司被耽搁了。一个月后,新公司无法为肖小姐办理招聘手续,因为肖小姐无法提供离职表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最后,它决定不雇佣肖小姐,双方只能终止劳动合同。肖小姐认为原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公司为她办理离职手续,并
    2023-05-07
    230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相冲突如何处理
    2012年2月,某化工有限公司与王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企业生产处在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员工在家待岗期间,公司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发放生活费。2014年10月,公司受市场影响,产品无销路,企业生产被迫停产,公司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于2014年11月解除了王某的劳动合同,并支付了其经济补偿金。案例中的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均符合劳动法律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只是一般性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具有特别性规定,当两者的内容相冲突时,劳动合同约定优先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因此,案王某要求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约定,仲裁委员
    2023-06-12
    1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单位解除合同规定解读是什么?
    一、规定原文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解读本条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
    2023-03-03
    476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法》实施以来,多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劳动管理,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但也有少数新开办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片面强化劳动者义务规定,造成许多劳动纠纷,严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规范新开办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以下简称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备案制度是劳动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促进用人单位提高劳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备案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开办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预防劳动违法行为的发生,更好地维护
    2023-06-10
    175人看过
  • 如何制订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才有效力
    一、规章制度内容必须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违法条款没有法律效力。二、制订规章制度程序必须合法程序合法指劳动规章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说明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民主程序包括:在内容上必须要与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民主讨论确定,在形式上必须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民主讨论通过。三、规章制度必须公示并告知公示原则是现代
    2023-03-23
    210人看过
  •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劳动合同法解读]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李建锋律师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工作人员的规定。一、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基本情况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所谓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家通过编制管理实现对事业单位人员的配置和调控。按照国家财政拨款的多少,可以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我国事业单位数量众多,类型不一,队伍庞大。截止2006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6万个,涉及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科研等多个领域,职工人数近3035万
    2023-06-05
    418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制定
    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查处职工投诉举报案件中发现,有不少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没有紧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依法进行。存在下列问题:一是规章制度的内容违法。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由于不了解或漠视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而致使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某些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二是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都只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总经理甚至是某个部门制定后即实施。但法律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三是规章制度未经公示。许多企业的有些规章制度根本不为员工所知,这就使员工无所遵从,法律规定企业规章制度必须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否则不对员工产生效力。四是规章制度未及时修改、补充。许多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好以后便完事大吉,由于劳动保障现行法律不断推陈出新,制订当时属合法的内容可现在已不合法,对已有的规章制度没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修改、补充相关内容。规章制
    2023-06-05
    418人看过
  • 用新《劳动合同法》审查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1、日常管理制度◆招聘、工时、考勤与加班、休息休假与年假管理2、薪酬福利制度◆(特殊福利/同工同酬/及时足额3、培训与考核制度◆培训与服务期/服务期与违约金/服务期与工资调整4、用工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订立流程/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无效/主体自身变化与合同效力存续/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者无因解约权/劳动者有因解约权/用人单位非过错性解约◆裁减人员/劳动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金◆工作交接/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管理5、保密制度◆保密范围/竞业限制/脱密期6、安全卫生制度7、员工奖惩制度8、员工申诉与纠纷的处理制度◆保密范围/竞业限制/脱密期6、安全卫生制度7、员工奖惩制度8、员工申诉与纠纷的处理制度
    2023-04-27
    305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六条【工会在劳动合同中的作用】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六条【工会在劳动合同中的作用】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解释】本条是关于工会在劳动合同中的作用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在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按照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规定,各级工会组织享有广泛的权利,如在参与民主管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安全卫生、解决劳动争议等。这些权利行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合同权益。因此,这些权利同时也是工会的职责
    2023-06-05
    299人看过
  • 单位在什么时候不能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单方解除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职业病检查的时候、因工伤丧失劳动力的时候等情形的,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何理解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
    2023-04-13
    51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什么?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指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劳动过程、实施劳动管理的过程、员工行为进行规范约束的规定。涉及到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一般而言,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行政在劳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职责,劳动者行为规范及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有关政策的规定、职工行为规范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三大方面。有关政策的规定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的运行过程中,遵守、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的条款,这其中都是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职工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培训。
    2023-04-26
    217人看过
  • 峰安应对劳动合同法重新制定规章制度
    近日,记者从峰安(中国)皮业有限公司获悉,为了应对今年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该公司决定把公司以前所有的规章制度归零,重新制定一套新的规章制度,预计新的规章制度将于4月15日左右正式出台。据该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苟杰介绍,《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规章制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公司原来的规章制度在不少细节上还不够规范,与《劳动合同法》不相适应。为了规避风险,也为了让公司广大员工能够广泛地参与到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来,人力资源部将牵头重新制定新的峰安宪法,届时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2023-06-09
    5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条第三项能否单方解除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可以扣工资吗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劳动合同法》第17条将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该法的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面无法解决问题,那么用
    2023-07-08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都违法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只有合乎法律规定才是有效的,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制定违反法律的规定以加重劳动者的义务,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内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在合法时才有效;否则,只要职工具备法律规定的不应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
    • 员工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违反规章制度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8
      这种情况要视具体案例来定,若用人单位有充分的证剧佐证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种情况下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该款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执行程序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须经过民主和公示程序。其次,从内容上看应合法、符合常理。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处罚措施,也只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该标准亦应在客观、公正的框架内。
    • 劳动监察机XX对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主要审查规章制度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可以审查,对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纠正。
    •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方面,应当遵守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2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
    •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作用是什么?有哪些意义?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意义在于,劳动规章制度是单位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劳动规章制度在劳动纠纷中更大的实际意义是如果劳动者有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进行处罚,如果发生劳动争议,这些劳动规章制度还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首先,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