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村土地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8:22:18 281 人看过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需要具备的手续包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制定征收补偿方案等。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一、征收土地怎样补偿吗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办理征地手续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目录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

5、标明用地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预审机关需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或说明材料。

(二)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目录

1、县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审查意;

3、建设用地申请表及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4、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

5、关于补偿费用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及妥善安置被征地农牧民生产、生活保障措施请况说明;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7、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或批准文件;

8、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设计文件;

9、是否压覆以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有关文件或意见;

10、地质遭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书及备案表;

11、拟征地块的书面告知文书及听证材料;

12、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认证书、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13、补充耕地协议书或验收文件;

14、建设项目用地查看记录表;

15、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或铁路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表;

16、林地审核同意书;

17、土地估价报告、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估价所)。

图件材料

18、建设用地勘察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19、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

20、补充耕地位置图、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1:1万);

2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或线形工程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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