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03:44 458 人看过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1.治疗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

(L)单肢瘫痪,二级以下肌力(含二级)

(2)四肢瘫痪,三级以下肌力(含三级)

(3)双手或双脚瘫痪,二级以下肌力(含二级)

(4)完全(感觉,运动性或混合性)失语症

(5)非肢体瘫痪的中度运动障碍:包括由肌肉张力增加、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吞咽肌麻痹引起的日常生活活动的运动障碍,但可以在其他人的帮助下完成,如:脑外伤(周围神经、脊髓、大脑),炎症(周围神经代谢、中毒性炎症、格林-巴利综合征)、脑瘤(已明确诊断并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血管疾病(脊髓或脑血管疾病、常见脑梗死或脑出血)、变性疾病(如运动神经元病),脱髓鞘壳病(如多发性硬化、白质脑病等)、中毒性或代谢性疾病(如一氧化碳中毒合并有机磷中毒)、寄生性脑和先天性发育异常,导致严重的脑和神经功能障碍,长期严重呼吸困难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肺部疾病。临床表现为少量活动(穿衣和说话),即呼吸急促。阻塞性低通气:1秒用力呼气量小于预期值的49%,限制性低通气:肺活量40mmHg

3。长期心功能III级以上,左心室疾病,左室射血分数≤50%

心功能III级:指各种心脏病。临床表现为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不适感,但低于日常活动量,导致疲劳、心悸、,气短或心绞痛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治疗后无效

4.对于各种难治性贫血,如果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g/dl(包括6g/dl),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血友病等

<5.胃切除术或全结肠切除术或小肠切除术3/4

<6.慢性严重肝功能损害

指肝硬化引起的肝功能损害。实验室指标为血浆白蛋白10mg/dl,凝血酶原时间明显延长(与对照组相比大于9s);临床表现为顽固性腹水和明显的脑病

<7.不可逆性慢性肾功能衰竭

指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损害

显示肌酐清除率17.85mmol/l,血肌酐>422μmol/l。贫血;代谢性酸中毒;水电解质紊乱

8.多种代谢或内分泌疾病合并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器官的严重并发症,以及功能失调的失代偿期

如甲状腺功能严重受损;甲状旁腺功能严重损害;全胰腺切除术;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下降;糖尿病(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硬皮病和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都有上述严重并发症(参照大多数残疾能力标准,心、脑、肾、肺、肝综合征)。p>9.各种恶性肿瘤(包括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0.眼科疾病:

一只眼有或无光感,另一只眼睛的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为≤20度;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精神病:

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后仍有下列症状之一,严重影响职业功能:痴呆(中度智力低下,智商<49;持续或频繁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频繁的情绪不稳定和无法控制的冲动性攻击,以及由其他脑部疾病(慢性酒精中毒、药物依赖、,等)

系统治疗3年后无法恢复正常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伴有持续妄想的偏执型精神障碍;5年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仍在服用抗精神病药物

难治性情感障碍、躁狂发作、双相发作、抑郁发作和持续性情绪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经3年系统治疗后不能恢复正常,严重影响职业功能

难治性强迫症经3年系统治疗后不能恢复正常,严重影响职业功能的

12。符合上述《员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鉴定1-4级标准》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比较。人身安全非常重要。一旦发生事故,将给您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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