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发生争议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4:33:06 477 人看过

在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确权后的土地发生纠纷一般可以先调解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相关法律规定的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确权证丢了去哪里补办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后,所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的,可以向农业委员会申请补办。属于原来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丢失的,则不需要补办,可以直接申请重新确权登记。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即由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的土地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签定书面协议,并送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调解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当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先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人员署名并加盖调解机关的印章;

3、政府处理解决。当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4、行政复议解决。政府对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在性质上属于土地确权行为,即属于政府的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如果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通过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5、行政诉讼解决。如果当事人对有关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由于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所以,当事人如果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也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作为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对于漏登、错登的农户进行土地确权,先到村登记,然后由乡镇进行汇总,待县确权办查明情况后,根据具体情况,对符合确权条件的,县确权办将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补登。

二、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归谁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地随房走的原则,拥有继承权的儿女、配偶、死者的父母或者遗嘱遗赠规定的人依法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

一、宅基地确权争议解决方法有:

1、协商解决的方式。如果公民之间发生了宅基地的纠纷,要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2、行政解决的方式。个人间、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各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3、司法解决的方式。若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原则如下:

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总之,宅基地的确权争议十分普遍并且十分多发,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有很多种,包括协商解决、政府介入解决、向法院起诉采用司法手段解决等。宅基地纠纷的处理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继承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争议可以当场受理吗
    可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一、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
    2023-03-29
    163人看过
  • 有争议的土地被破坏如何处理确权问题?
    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不存在技术上的问题。判决的情形归纳如下:(一)政府对土地之确权行为合法的,判决维护。(二)土地确权主要证据充分,而存在程序或适用法律错误的判决确认违法由人民法院以司法权确认土地权。(三)土地确权主要证据不足,而法庭可查明事实的直接由法院判决确权。(四)土地确权主要依据不足,而人民法院又无法查明权属的亦由人民法院本着尊重历史、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依相邻权理论法律作出土地权属判决。由于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一旦作出,就应被推定为合法有疚。法律要求相对人予以信任和依赖。基于信赖因素的存在,法律也应保护相对人基于依赖所生之利益,禁止政府行为以任何借口任意变更既有行政决定甚至反复无常,哪怕是“有错必纠”也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在行政的审判也应当对相对人的依赖利益予以高度重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有限有撤销,土地确权案件主要涉及第三人的利益。现行行政诉讼法虽然设
    2023-04-19
    350人看过
  • 集体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争议确权应怎么做?
    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一、宅基地纠纷确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1、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3、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
    2023-04-06
    379人看过
  • 土地确权有争议旧证有效么
    一、土地确权有争议旧证有效么土地确权后,并没有改变土地的位置或者面积等实质性内容的,原来的就土地证依然是有用的,土地确权并不是对旧的土地证予以废止,而是对其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二、确权是什么意思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房屋确权: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三、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土地发生纠纷,先找村委会调解。调节不好,再找乡镇所调解,最后找法院合法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
    2023-06-15
    111人看过
  • 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怎样处理争议
    一、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怎样处理争议1、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争议:(1)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其中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可以向聘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条二、人事争议仲裁程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或仲裁庭认为不需要或不宜开庭的,可书面仲裁。1、决定开庭处理的,仲裁庭应当于开庭前5日内将开庭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只有经过质证认定的事实,才可以作为仲裁的证据。2、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地位平等,适用法律法
    2023-06-17
    358人看过
  • 现在土地确权有争议怎么办确权依据是什么
    土地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确权以及如下: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4、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土地出让合同;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9、法院判决;10、生效的遗嘱。土地确权的一般原则是什么1、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2、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4、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5、分阶段、区别不同
    2023-07-27
    275人看过
  • 如何处理土地山林权属争议
    处理土地山林权属争议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一、租赁房屋双方发生问题怎么办出租人与承租人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劳动争议可通过哪些程序解决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1)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
    2023-06-24
    479人看过
  • 土地确权时,若两家土地有争议,一方可以确权吗
    如果土地确权是有争议另一方不得确权。因为法律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双方应当先解决争议,然后再进行确权。一、农村土地确权房能不能注销?农村土地确权证可以注销。已经确权的农村承包地被政府征收,应当将确权的土地面积予以核减;承包地被全部征收的,其证书应当收回注销。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经营权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二、土地确权后女儿能否继承女儿有权利继承父母的土地确权。但是上述的土地确权不得为所有权,只能为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进行继承。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2023-03-22
    211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农业补贴怎么发?
    土地确权后农业补贴怎么发?有很多农民不知道在土地确权后,国家的农业补贴是怎么发放的,比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以一卡通方式直接兑现到农户。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下。土地确权后农业补贴怎么发?去年,财政部、农业部同时启动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试点,将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项。具体的做法就是: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那么,这个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怎么发到种粮者手中呢?据了解,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等因素测算切块到省,再由各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财政部、农业部要求各地力争于6月30日前将兑现到农民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以一卡通方式直接兑现到农户。
    2023-06-05
    224人看过
  •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应当全面、具体、明确
    来源:作者:祁贵明日期:09-12-11[案情介绍]上诉人(原审被告):铜山县人民政府。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郝木民。原审第三人:张天良。张天良与郝木民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铜山县人民政府于2001年7月27日发布公告,以张天良之妻陈、郝持有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属错发,宣布陈永芳、郝木民的土地证书作废。后铜山县人民政府重新为张天良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张天良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县政府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一、三、四款的规定对张、郝二人的土地权属争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而直接予以登记颁证,行政程序违法及登记程序度量标准缺乏法律依据为由,撤销了县政府为张天良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04年6月11日铜山县人民政府为张天良、郝木民宅基地争议纠纷举行听证会,后于2004年7月6日作出铜政土行决字[2004]第100号《关于张天良宅基地确权决定》
    2023-04-24
    256人看过
  • 农村有争议的土地如何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政府出台了“一户一宅”的形式,对于宅基地面积过大的实行税收形式,针对农村土地确权中所产生的纠纷,国家也出台相应政策,以下三点:1.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没有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改变土地原有的现状。实际上,土地确权处理过程中,还有经以下六大基本原则要遵守的,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准。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出来。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2023-04-04
    314人看过
  • 父母去世后土地确权怎样处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土地确权后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需要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者国家有关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不属于继承行为。一、拆迁拆房新政策哪些房屋将被拆除回收?1、非农业户口的居民有些人不是农业户口,但在农村有房子,这些人的房子占用了很多土地资源,但是大多时间并无人居祝这种现象也属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在土地确权以后,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这种房子将被列入拆除对象,土地也将被收回。但是各地的执行力度不一样,具体要看当地政策来。2、违反一户一宅房屋国家明确规定一户一宅制,但是有些居民却有两处住宅,或者两处以上住宅。如果违规修建房屋、一户多宅,而又不愿意为多出的宅基地缴纳一定的税费,那这多出来的房屋就属于违建房,将会被国家收回处理。3、宅基地大小超过标准面积一般情况下,国家规定,一户一宅、一宅的宅基地大小不能超过当地标准。特殊情况除外,比如说每增
    2023-03-14
    368人看过
  •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
    来源:作者:日期:09-12-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正确、合地处理土地权属争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处理。第三条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定团结的原则。本条例施行前,土地权属争议已经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经人民政府、司法机关调处裁决生效的,不再重新处理。同一争议有数次协议的,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第四条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后,需要重新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以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处理机关的调解协议或处理决定为依据,申请土地登记。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工作,行署和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本辖区内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工作,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第六条林业、水产、水利、水电、农垦、地矿、铁
    2023-04-24
    400人看过
  • 土地被侵权后能不能索赔,土地确权纠纷怎么处理
    一、土地被侵权后能不能索赔合法土地权益被侵犯后,造成受害人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
    2023-04-18
    12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继承通常依照下面的规则进行: 第一,如果被继承人在世时已经拟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在去世后,财产依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继承,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 第二,如果被继承人在世时没有拟定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去世后,其财产依照法定的... 更多>

    #财产继承
    相关咨询
    • 在土地确权后发生争议时,在此期间,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如何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9
      首先,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其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
    • 宅基地确权后如何处理土地争议纠纷?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6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但是有的宅基地存在争议,那么争议宅基地如何确权呢?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
    • 土地确权人与土地确权权利人相争议如何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2
      实际上,处理过程中,还有经以下六大基本原则要遵守的,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准。 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出来。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比如:荒废已久的土地就不计算在内了。 4.用作公益用地的情况处理。其中处理分为两点: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 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
    • 确权后的土地发生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20
      1、协商处理。土地争议产生后由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协商,自己解决争议。争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协商成功,协商不成或协商达成了协议而另一方又反悔,不履行协议,他方可以按照提请人民政府处理。 2、政府处理。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两个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两个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人民政府裁决申请后,会对当事
    • 土地确权后, 有争议的, 处理方式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可以依法申请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