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知识问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20:10:41 238 人看过

问: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一年的职工生育待遇由谁支付?

根据《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政府第22号令)第六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或无故将其转为待聘和富余人员。第十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均明确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分娩时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一年职工,其生育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其中产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其基本工资,检查和分娩的医疗费用可按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报销。

问:如何办理异地生育转诊手续?

答: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指七区统筹区域内)生育保险但长期驻外地工作人员、探亲或准假等外出人员,到本级统筹区域外医院进行《统筹项目和支付标准》范围内项目诊疗或生育时,参保职工应持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并领取《青岛市城镇职工(转本级统筹区域外)诊疗介绍信》。由接诊医院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参保职工持上述《青岛市城镇职工(转本级统筹区域外)诊疗介绍信》和医院开具的费用收据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其中,患妊娠并发症或产时并发症,还要出具诊疗或出院小结、双处方、费用明细单等。

其中市内四区职工可到市内四区社保机构或外资处就近办理,三区职工到缴费所在区社保机构办理,市内四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转诊手续可就近办理,诊疗费用报销到市劳动保险办生育福利处办理。

费用结算标准:在青岛市所属五市诊疗生育的,按当地诊疗费结算标准执行;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外县级城市诊疗生育的,按青岛市五市平均诊疗费结算标准执行;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外地级及以上城市诊疗生育的,按市内七区诊疗费结算标准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危险房屋法律知识问答
    1、房屋会衰老吗?答:会,房屋就像人的身体同样会有生老病死,风吹雨打中难免会患点小恙,平时需定期保健。房屋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的老化,构件强度的降低,结构安全储备的减少,必然会产生由完好到损坏,由小损到大损,由大损到危险。2、什么原因会引起房屋损坏衰老?答:设计、施工、建筑材料、地质等因素,人为损害以及自然灾害(水灾、火灾、地震、台风)等都会引起房屋的损坏。3、什么是危险房屋?答: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4、认定危险房屋的标准是什么?钢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1)构件承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90%(R/γOS
    2023-04-01
    424人看过
  •  离职后生育保险问题解答
    根据我国生育保险规定,只要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就可以获得相应的生育津贴。如果未及时缴纳或者停缴生育保险费用的,就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生育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生育权是基本的人身权利。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根据我国生育保险规定,只要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就可以获得相应的生育津贴。如果未及时缴纳或者停缴生育保险费用的,就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了。注意:我国劳动法规定,怀孕期间单位是不能解除合同的,要到你休完产假才可以,所以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至你产假结束,这期间要给你按时缴纳保险,生产完后将相关材料交单位负责社保部门,由单位到社保中心办理生育险报销。 生 育 保 险 报 销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生育保险
    2023-09-08
    166人看过
  • 清远市失业保险知识知识解答
    农村户籍职工参保有什么变化答:农村户籍职工和城镇职工一样需要个人缴费。具体规定如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本人工资高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计算缴费。农村户籍职工享受待遇有什么变化答:农村户籍职工将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待遇。具体规定如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49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按照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办法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在本条例施行前失业的,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原规定执行;在本条例施行时处于参保状态,本条例施行后失业的,失业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在本条例施行前的连
    2023-05-10
    261人看过
  • 关于失业保险的知识问答有哪些
    1、什么是失业保险制度?答: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因失业而暂时失去工资收入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者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法定义务并符合法定条件。2、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条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05-05
    472人看过
  • 怎样参加医疗险知识问答
    1.和平区高女士问:我今年64岁,1998年从单位买断,2001年4月自己一次性交了1.8万元养老保险,2001年5月开始领取养老保险,一直没有医疗保险,怎样参加医疗保险?答:高女士是个体退休人员,可以个人办理医疗保险。所需提供的资料为:商业银行医保缴费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与原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失业后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2.沈河区汪先生问:我的户口不在辽宁,但在辽宁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是自己的,这样可以在沈阳办理医保吗?答:根据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埠来沈购房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埠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的,房主及其在同一户口簿的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均可参加我市医疗保险。参保方式有三种:一是在我市有就业单位的,可以由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无就业单位的,可以灵活就
    2023-04-23
    133人看过
  • 反洗钱知识问答
    反洗钱知识
    1、什么是洗钱?答: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帐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2、清洗什么钱将构成洗钱罪?答:这主要是指清洗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将构成洗钱罪。3、为什么要反洗钱?答:洗钱助长走私、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甚至影响国家声誉。因此,我们依法采取大额和可疑资金监测、反洗钱监督检查、反洗钱调查等各项反洗钱措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起到遏制其上游犯罪的目的。4、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哪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什么?答: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金融机构
    2023-04-24
    16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知识问答50题-1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
    • 消费维权知识问答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1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保险知识:保险的作用保险知识:工伤保险的作用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工伤保险的作用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
    • 相关知识问答知道侵权多久能起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7
      知道侵权后一般应当在三年提起诉讼,如果法律对于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则应当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不过如果是因以下侵权问题提起诉讼的,则可以在任意时间内提起诉讼,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保险知识:人身保险经纪业务保险知识:人身保险经纪业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人身保险经纪人作为中间人,在人身保险市场上代表投保人选择保险人、代办保险手续。人身保险经纪业务的实际操作涉及的险种有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经纪人服务对象包括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但主要是企事业单位这样的团体客户。其主要工作是为企事业单位设计全面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员工福利保障计划的主要保障内容包括:补偿雇员的医疗费用支出;补偿雇员家属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支出;雇员因工伤、意外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