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9:20:44 101 人看过

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

(一)用人单位辞退已提出辞职申请的劳动者是否要承担违法解除责任

(二)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金。

一、在单位工作6年被辞退,怎么补偿

如果劳动者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违规制度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要承担举证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并不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违规制度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可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二、哺乳期解除合同会赔偿多少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和裁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若用人单位以这两种方式与哺乳期的劳动者解除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但是,这种双倍经济补偿仅限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哺乳期内劳动者提出辞职,或者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被辞退,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三、合同到期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首先是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即在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是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其次,劳动者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即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实施条例都做了很明确的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以上情形都是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行为,如果劳动者以此为理由提出辞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的行为,劳动以此为理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反之,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这也是与民法的精神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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