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高新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2、个人以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3、在高新区就业、创业、申请人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由住房的博士、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
第一条进一步加强用地出让管理。加大土地供应保障力度,严格执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保障土地市场供需适度。严格施行购地自有资金申报核查制度,竞买企业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作出承诺。住宅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调整为30%~50%区间设置,具体在出让公告中设定。竞得人申报自有资金不实的,取消竞得资格没收保证金或终止出让合同没收定金,并将竞得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诚信系统。住宅用地鼓励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出让方式。
第二条调整居民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第三条扩大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对苏州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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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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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住房保障申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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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哪些人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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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保障性住房问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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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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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应当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1新华网北京2月14日电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基本生活保障需求。住房问题既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又是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稳定和谐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是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第一,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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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是什么?什么是住房保障制度?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1第一,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是:加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向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迈进。第二,加强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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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制度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3第五条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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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1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经济适用房制度存在的问题1、购买对象界定不准,涵盖面过广2、投资比重下降,供求矛盾尖锐化3、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4、政策不够清晰,执行过程中屡被异化,容易产生新的分配不公和腐败(二)廉租住房制度存在的问题1、廉租房的对象不够广泛2、部分城市尚未建立稳定、规范的资金渠道,使得廉租住房的资金问题得不到解决3、围绕廉租房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面向低收入家庭的房源仍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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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如何最大限度的保障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5根据我国法律,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是不能买卖的,房屋买卖合同原则上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如果买了该类房屋且已经实际居住的,买房人的居住权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如果房屋产权取得后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那么视为合同履行,双方均不得反悔。需要注意的是,买方确实需要买卖无产权证房屋的可以在买卖无产权证房屋时约定高额的违约金或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时间或者产权证取得后过户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