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不同之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4 12:00:08 410 人看过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上。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主要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简单点说,就是谁出钱多谁说了算。有限合伙企业中,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和执行;2、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同样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上。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主要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简单点说,就是谁出钱多谁说了算。有限合伙企业中,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和执行;2、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同样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 管理权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不同的商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更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共同组成,共同经营企业利润,并承担企业债务的法律实体。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其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法律实体。

在管理权方面,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管理,每个合伙人都享有平等的管理权。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则是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共同管理企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分别拥有不同的职权,股东大会主要负责选举和决定重大事项,而董事会则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此外,合伙企业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在税负方面也存在差异。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缴纳。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在管理权、税负以及成立门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在选择商业组织形式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权衡和决策。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管理权、税负以及成立门槛等方面。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管理,享有平等的权利,而有限责任公司则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共同管理,各自拥有不同的职权。在税负方面,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缴纳。因此,在选择商业组织形式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权衡和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7: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与其他形式有什么不同
    1、有限责任合伙不是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之外的一种独立的合伙形式(至少在目前的法律中不是的),而是普通合伙中的一种特殊形式,这个从其专业名称上也能看出来;2、有限责任合伙与有限合伙听起来好像很相似,而且在债务承当上面好像也有相同之处,但是,既然他们都不是一个合伙类别的(合伙就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两个类别),在法理上肯定有本质区别的,一定要注意这中间的微妙差别;现仅就债务承当一项作一详细解释。有限责任合伙的债务承当比有限合伙更加灵活、合理。具体来讲,有限合伙是有限合伙人承当有限责任,无限合伙人承当无限连带责任,这样一来,债务承当很固定,但不能很好的体现谁致错谁承当的责任理念,并且不区别是否是故意带来的债务;而在有限责任合伙中,是谁致错(强调故意致错)谁承当无限责任(如果是多人致错,就是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只用承当有限责任,如果是非故意带来的债务,是由全体合伙人承当无限连带责任的;3、由于有
    2023-06-14
    38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怎么注册呢?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何区别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怎么注册呢?合伙企业如何注册合伙企业成立流程:1、需准备的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9)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或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
    2023-04-24
    180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点及适用场景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区别在于性质不同。前者属于非法人组织,后者属于法人组织。由于性质不同,所以双方在民事权利义务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公司的区别1、投资主体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3、设立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2023-07-08
    485人看过
  • 无限责任公司有哪些企业
    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清偿,而且股东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偿还公司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的其他股东追偿,这样,这部分股东就成为新的债权人。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其特点在于: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公司经营好坏,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公司信用较高,竞争力较强。但是,股东投资风险较大,责任较重,资本不易筹集,出资转让有严格限制,不利于保护出资人的利益。在我国是没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对民事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2023-03-23
    207人看过
  • 从有限责任公司转型为合伙企业的企业法人有哪些优势?
    现在开设公司的有很多,又有很多不一样的规定,有这种的形式,而且根据企业需要,在有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转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为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改制为合伙企业操作流程1、制订改制方案;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上级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3、产权界定;4、整体资产评估(含负债);5、资产确定: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涉及集体资产的由职工(代表)大会确认;6、名称预先核准;7、填写改制登记表式文件;8、报改制登记机关登记注册;9、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非企业法人是指企业法人之外的法人类型,如社团法人、行政机关等,有自己的财产,能独立承
    2023-07-02
    494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是否能够转移责任给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2023-07-02
    479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与企业责任的差异
    企业责任包括:明礼诚信确保产品货真价实的责任;科学发展与交纳税款的责任;可持续发与节约资源的责任;保护环境和维护自然和谐的责任;公共产品与文化建设的责任;扶贫济困和发展慈善事业的责任;保护职工健康和确保职工待遇的责任;发展科技和创自主知识产权的责任;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责任。其余不包括。个人独资的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都是有个人成立的单位。两者的不同点在于投资主体、法律形式以及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第一款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023-07-21
    495人看过
  • 公司制企业与合伙企业有何异同?
    1、定义不同: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股东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2、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股份制企业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利润分配方式不同。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4.企业形式不同: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
    2023-08-12
    428人看过
  • 股份制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规模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护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是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结合,公司运营上具有灵活性,其设立、运作步骤简单;股份有限公司则规模庞大,公众性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往往股东人数众多,公司的决策也按持股票数量掌握话语权,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出于保护公众的目的,无论从设立条件还是设立程序上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都更严格、更复杂。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区别如下:1.股东人数的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1至50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2到200人。2.出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
    2023-07-12
    87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的区别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地位、出资人数量、出资方式和风险承担方面存在区别。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设立需要两个或更多合伙人出资,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数量可以在1至50人之间。出资方式方面,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而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以劳务出资。风险承担方面,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2.出资人数量不同:合伙企业设立需要两个或更多合伙人出资,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数量可以在1至50人之间。3.出资方式不同: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而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以劳务出资。4.风险承担不同: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
    2023-11-20
    27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改制成为合伙企业?
    网友咨询:请教各位专业人士,数年前,几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类的)。现在根据国家政策,须转变为事务所,是合伙企业。其中只有2位股东有资质成为新事务所的合伙人。但是,新事务所使用的依然是老公司的资源,包括名称,注册资金,工作场地和员工。请问:1、新老公司之间是否还有任何关联?2、老股东(非合伙人)的利益,如何依法保障呢?公司重组改制律师解答:提问中提到现在根据国家政策,须转变为事务所
    2023-06-09
    102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特征的比较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根本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此外,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的典型形式,拥有科学化的体系和制度,这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之一。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根本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体现在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另外,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的典型的形式,对企业的管理有科学化的体系和制度,这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之一。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与公司治理的区别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不同的商业组织形式,虽然它们在法律上具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它们也存在许多区别。其中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投资人与公司治理方面。
    2023-08-21
    345人看过
  •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合同是否连带责任
    合伙人对外侵权责任连带。合伙企业的性质不同于公民和法人,是公民或法人的组合,是几个民事主体为某项事业的组合。合伙的特点决定了合伙经营者或者合伙成员在执行合伙事务造成损害时,应当定性为全体合伙人的共同侵权行为,全体合伙人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是所有合伙人的行为,体现了所有合伙人的共同意识和利益。行为人的过错应当推定为所有合伙人的过错。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依连带责任内容之不同,又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违约连带责任即指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即指当事人共同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发生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区分以上两者的法律意义在于:构成违约连带责任只须具备当事人有共同违约行为和主观上有共同过错,不论是否致他人损害。而构成侵权连带责任必须具备共同侵权行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共同过错,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
    2023-08-08
    37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申报和有限公司有哪些区别?
    1.管理者的权限及责任。在有限责任制公司内部,除了公司章程有明文规定之外,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将决定最终的决策权。简单来说,拥有更多资金的股东享有更大的话语权。然而,在有限合伙制企业中,这一角色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人则无需参与到管理与执行工作当中去。2.投资者的权益与义务。在有限责任制公司中,除非公司章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投资者的权益与义务亦将根据他们在该公司中的持股情况来确定。当初付出的资金越多,未来所能够获得的收益也必将相应增多。有限合伙制企业的规定相对较为灵活,具体实施将主要依赖于合伙协议的约定。3.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在有限责任制公司中,股东仅需按照其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相比较之下,在有限合伙制的企业环境里,普通合伙人需要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来对企业负责,而有限合伙人,则只需按照其出资额度,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税务政策。个体在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时,所产生的收益以及分享的红利都
    2024-04-21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企业被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处罚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1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2022年公司法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3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都会我国公司分类中的一种,但是两者也有很大的区别: 1、两者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 2、两者的组成人数不同; 3、两者的出资方式要求不同;等等。
    • 哪些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有限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13
      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 国企与企业签劳动合同算不算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3
      国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那么就是有编制,有的会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不会。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有限合伙企业b1与a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之间是否可以形成连带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你所注册的A公司可以向外投资,但是不能成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投资人。 2、因此,你与X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B1,A在B1当中承担的债务连带责任的合伙人——即普通合伙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是你的朋友X为普通合伙人,而你所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