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书怎么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11:31:50 185 人看过

原告(申请执行人):×××,……。

……

被告(案外人):×××,……。

……

被告/第三人(被执行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被告/第三人×××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因涉及……(写明不公开开庭的理由)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被告×××、被告/第三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准许执行……(××××)……号……(写明制作单位、案号、文书名称和具体执行标的)。事实和理由:……(概述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告答辩意见)。

×××诉/述称,……(概述第三人陈述意见)。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本院认定如下:……(写明法院是否采信证据,事实认定的意见和理由)。

本院认为,……(围绕争议焦点,根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是否准许对执行标的执行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是否应予支持总结评述)。依照……(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判决如下:

(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写明:)准许执行……(××××)……号……(写明制作单位、案号、文书名称和执行标的)。

(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写明:)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准许执行的,写明:)本院(××××)……执异……号执行异议裁定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2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审判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判决书吗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执行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执行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在所难免,救济与侵害理应相伴相随。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执行救济,是执行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一、执行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区分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
    2023-06-26
    286人看过
  • 民事判决申请执行如何写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汉,__年__月__日出生,住所: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汉,__年__月__日出生,住所:____________申请执行依据:____省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200__)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申请请求: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____款________元及其利息______元(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年__月__日,在法院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已经双方签收而生效结案。调解书约定被申请人应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申请人____元。被告于__年__月__日已支付______元,尚有______元未支付。被告于__年__月__日又要求原告再次签订协议书并注明已收过
    2023-06-13
    115人看过
  • 如何进行异议之诉的申请和执行?
    执行异议之诉属于一种民事诉讼,应按普通程序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涉及实体权益争议,需要通过普通的审理程序来查明相关事实,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执行异议之诉符合诉讼的一般原理。执行异议之诉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执行异议之诉与执行异议的区别是什么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1)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2)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3)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后者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4)程序不同:前者异议-裁定-复议;后者异议-裁定-诉讼。5)保护的利益不同:前者程序利益;后者实体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第三百
    2023-07-04
    186人看过
  • 对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法院怎样处理
    一、对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法院怎样处理1、对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准许执行该执行标的;(2)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一条二、提出执行异议的处理结果第一,予以驳回执行异议没有理由、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驳回,继续执行。案外人虽然提出了执行异议,但却没有提供必要的理由和证据,执行人员在进行必要的调查以后也没有收集到能证明执行异议成立的证据,即应认为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驳回的形式一般视情况而定。以口头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执行人员可以用口头形式予以驳回;以书面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即应发出书面通知予以驳回。第二,中止执行执行异议确有理由、符合条件的,执行人员应报请院长批准后
    2023-06-16
    217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在规定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怎么办
    一、申请执行人在规定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怎么办1、人民法院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二、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的条件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
    2023-06-16
    142人看过
  • 有权对仲裁裁决执行的异议的人申请异议之诉条件有哪些
    案外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的,应当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其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并符合下列条件:1、有证据证明仲裁案件当事人恶意申请仲裁或者虚假仲裁,损害其合法权益;2、案外人主张的合法权益所涉及的执行标的尚未执行终结;3、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对该标的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需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其中原判决、裁定宜解释为包括仲裁机关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应当由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等在内的法律文书。考虑到只有仲裁当事人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外人不能成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故案外人如果对作为执行依据的仲裁裁决和仲裁调解书有异议,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一、仲裁裁决的效力是什么?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
    2023-03-28
    106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符合哪些条件1、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除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2)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3)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二、提起执行异议需要哪些条件(1)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即在执行程序开始后、针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2)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即执行法院已经作出执行异议审查的裁定,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3)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停止执行或继续执行。案外人提起执行异
    2023-06-16
    382人看过
  • 行政诉讼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YJBYS,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X街XX号。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请求事项:1、请依法对XX人民法院(XXXX)平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书予以强制执行。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申请XX与被申请人XX因XX行政纠纷一案,业经XX人民法院作出(XXXX)XX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单位请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被申请人强制执行。此致XX县人民法院申请人:XXX二XX年X月X日相关知识:什么是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
    2023-02-21
    259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后申请执行异议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两者本来就是不一样的。1、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执行异议是特别救济程序。2、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主体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且第三人必须是原审诉讼案件外的第三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主体主要是指物权人但不限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人。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启动程序的先后,当事人只能选择一种相应的救济程序,不能同时启动两种程序,且
    2023-04-19
    477人看过
  • 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能否撤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
    你好,追加配偶被执行人申请书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可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71条至27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至82条、85条规定了可以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人的条件和范围:1、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2、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对该其他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3、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
    2023-03-09
    251人看过
  • 执行异议请求该怎么写?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原告诉申请人纠纷一案,经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文书号)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文书号)裁定书对申请人采取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中止执行(文书号)裁定书事实与理由:某年某月,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作出(文书号)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综上,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执行,以便查清事实,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致某市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一、执行异议之诉应向哪个法院起诉?向执行法院起诉。为了更好理解,以案例为例:黄某与某运输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法院立案执行后,查封了该运输公司所有的一辆汽车。案
    2023-03-26
    257人看过
  • 不执行行政判决执行申请书的写法是怎样的
    一、不执行行政判决执行申请书的写法是怎样的?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被执行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执行事由:————————————————————————————————————————————————————————————————————————————————————————————————————————————————————————————————————————————————————————————执行目的:————————————————————————————————————————————————————————————————————————————————————————————————————————————————————————————————————————————————————————————此致某某人
    2023-06-19
    85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判决可再申请再审吗
    不能。但可以申请进行异议审查或者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强制执行程序: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
    2023-03-06
    109人看过
  • 最高法执行异议申请书
    异议人:xxx,xx,xx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省xx市xx区XX镇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20,联系方式:xx。法定代表人: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镇XX路1号。被执行人:xx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镇XX路9号XX房。法定代表人: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镇XX村XX路南。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执行(200x)法民一终字第xxxxx号一案,现提出执行异议:1、请求本案暂缓执行;2、请求将错误执行的款项返还公路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申请人设在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诉讼过程中的保证人)。事实与理由:一、申请人完全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人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后,法院执行局以只有第三人才有资格提出执行异议为由,置疑申请人的执行异议申请资格。申请人认为,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2023-04-27
    43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担保人执行异议申请书范X怎样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28
      案外异议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一案。贵院于2015年2月9日向异议人送达(2014)鄂×××执字第00×××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通知异议人收到通知十五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被执行人×××所负到期债务60万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异议人对上述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 对执行异议申请撤诉的裁定书要怎么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案外人对法院执行行为有异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申请,执行法院不受理申请的,异议人可向上级法院得出复议,复议也驳回的就可以提起诉讼,对执行异议申请撤诉的裁定书需要法院写的。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管辖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21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件由执行法院管辖。
    • 写个执行异议申请书,可以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申请强制执行。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的承认
    • 判决书下来了被申请人没有执行向申请强制执行书怎么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