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9: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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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只有唯一一套自用房,此外,五年前我卖出过一套房,因为是北京铁路局的房,因为铁路局没交土地税,所以没法过户,尽管有卖房合同,也已经收了全款,并交付买家,但房产证上还是我的名字,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下法院能否对我的房产强制执行。。
律师解答
买方需向法院起诉确认产权,否则法院会执行你名下的房产。
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城市私有房屋,不准买卖:
(一)无合法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二)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
(三)共有房屋未经共有人同意的;
(四)座落在国家建设拆迁冻结范围内的;
(五)在典当、抵押期限内的;
(六)违法建筑的;
(七)其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准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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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强制执行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5建议给好处,其实也不是一定要你给钱,钱这东西比较危险,请吃顿好的,再看情况给好处吧,可能执行局的头头要稍微意思一下。这是中国社会的通病,你给点好处,执行将快很多。至于信访、举报之类,你没证据怎么行呢你自己也说是可能嘛。而且人家又不是没关系,官官想护是最常见的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的。偶尔遇到个好官也不容易啊。现在这个社会上,不懂法律是万万不能的,但过于迷信法律,同样是不行的,法律是人执行的,人的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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