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律、文化、观念等多方面影响,中国式收养正面临着多重待解问题。据记者调查发现,截至2013年底全市有300多名弃婴(童)由社会私自抱养。因未成功办理登记手续,这些孩子仍是黑户。而真正通过法律途径收养的却只占50%。(南都东莞读本收养调查报道)
收养人抱怨合法收养程序过于严格和复杂,相关部门也在抱怨国内家庭基本都只愿收养健康、漂亮的孩子。对于被私自收养的孩子上户口的问题,还有工作人员如此反驳,这样的话,那些私生、超生的违法者将以此为由给小孩上户,这样不就乱套了吗?
应当说,这种怕乱的思维在各个领域均极具代表性。劳动教养制度,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法学界就在应予废止上有了多数共识。但只要职能部门一提出废止劳教,不就乱套了吗?法理上多少应然废止的理由,瞬间就被置于下位了。但就在去年底国家废止劳教之后,社会治安并没有乱套,也没有恶化。
还有二胎政策也是如此,计生部门一直担心放开二胎将导致新一轮生育潮。基于人口老龄化的严峻现实,去年国家终于放开了单独二胎。但近日有媒体披露,我国约有1100万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目前只有70多万夫妇申请。放开单独二胎效果远不如预期,所谓的新一轮生育高峰在年轻一代已然更新的生育意愿和现实生活中巨大的抚养压力面前,化为无形。
乱套说实则就是维稳压倒一切的懒政思维。一个领域引入新的政策会不会导致乱套,要基于事实来科学预估。更何况,稳定再大,也大不过基本人权。连公民的基本权利都不维护和保障,岂非更是取乱之道?给私自收养的小孩上户口,怎么就乱套了呢!不管小孩是私生的,还是超生的,他们都是中国公民,拥有户籍是每一位中国人的基本权利。近年来,纪委打了那么多老虎和苍蝇,据称九成以上均有情妇,育有私生子的也不在少数。但从未听说这些官员的私生子上了户口,就乱套了。缘何到了被收养人这里,就乱套了?
至于国内家庭基本都只愿收养健康、漂亮的孩子,这也符合人之常情。收养的门槛已经这么高,还能要求收养人完全基于慈善来收养不那么健康或漂亮的孩子吗?让所有的孩子(包括弃婴在内)免于流离失所,首先是政府的责任。私人收养并不是义务,我们也不能要求收养只能在残疾或长相较丑的孩子中选择。支持私人收养的理由在于,让孩子在一个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好过在政府设置的福利院中成长。私人收养是一种有益补充,而不是要为政府甩包袱。在收养程序的完善上,有关部门理当告别维稳心态,从维护和保障孩子们的基本人权出发,朝政府、社会和个人三位一体的救助机制迈进。
-
保监会:积极稳妥推进保险业改革创新
183人看过
-
犯罪心理地位的确立——科克改革
424人看过
-
变态心理犯罪辩护权有吗?
370人看过
-
征地改革要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254人看过
-
什么是信访维稳
191人看过
-
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促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
241人看过
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工作人员审核过材料,认为符合收养条件的,会予以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 更多>
-
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改革如何运作?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0一、关于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制改革进行了几次大的调整,尤其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但现行税收制度仍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特别是在解决产能过剩、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功能较弱,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不利于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改革的目标是:要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把握以下路径:要有利于促
-
-
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将有哪些变革?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9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表现为大部分的农民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租给了农村合作社。2016年土地改革集中在“三块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回避了公共利益征地原则和征地范围的确定,只是在征地补偿标准上提出了方案,对征地制度的范围不明确。虽然目前农村大量的人口在向城市转移,农村出现大量闲置宅基地,但本次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只允许“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
-
1994年税制改革中,流转税改革中,增值税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0一、1994年税制改革中,流转税改革的内容是:建立一个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互相协调配套的流转税。流转税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目前世界上14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我国增值税对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
-
国家税收改革文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7发改价格[2011]53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