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银行分行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4:03:42 348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外国银行分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四)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

(五)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六)办理国内外结算;

(七)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八)代理保险;

(九)从事同业拆借;

(十)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一)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十二)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外国银行分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第三十二条外国银行分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总行承担。

银行是不是属于金融机构

银行是属于金融机构的。

我国的金融机构可分为证券、信托、银行、保险。证券是指我国政府批准流动的有价凭证、基金、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而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推广企业、政府的债券,股票代理、自营买卖,还会参加企业的兼并或者收购。信托是以一种投资代理人的身份,代人理财。信托和保险及银行信贷称之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巨头。我国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是财产委托、经济咨询、经营资金、代理资产保管、投资等等。银行有分为三种银行。第一种是中国人民银行。第二种是政策性银行。这种银行一般是政府建立的,不以利益为中心的银行。第三种是商业银行。主要业务是办理转账结算、经营存储、放款。该银行以盈利为主要目标。最后一个是保险。保险责任保险、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保证保险四大类。我国保险公司的险种高达400多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8: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券公司相关文章
  •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1、基本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2、负债业务负债业务是形成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前提和条件。归纳起来,商业银行广义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自有资本和吸收外来资金两大部分。3、资产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其资金运用业务,主要分为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大类。资产业务也是商业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商业银行
    2023-04-24
    483人看过
  •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什么业务?
    1、商业银行在经营的过程中要遵守什么原则?(1)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3)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2、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算;(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发行金融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8)从事同业拆借;(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10)从事银行卡业务;(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13)提供保管箱服务;(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
    2023-04-24
    261人看过
  •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直接经营范围方案
    一、总行直接经营范围确定的原则1.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缩短管理半径,体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实现信贷资产“三性”的有机结合。坚定不移地贯彻“双大”经营战略,符合总行“双大”标准客户所需的大额流动资金贷款,由总行营业部与分行协商安排直接经营。2.支持国家重点建设。国家重点、大中型基建项目,限上技改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是总行直接经营的重点。3.考虑各行资金状况。在总行直接经营范围内将优先安排资金紧张分行的贷款项目,以利于平衡各行资金,但1998年以后的续贷固定资产项目不因各分行资金状况而改变经营范围。二、总行直接经营范围1.中央部委(行业)和计划单列集团、跨省(市)经营的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统贷的贷款。2.资金紧张分行(具体由资金计划部每年年初提供一次名单),并且固定资产贷款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重点、大中型基建项目和限上技改项目。3.总行营业部经营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投产后所需的大额正常流动资金贷
    2023-04-24
    229人看过
  • 公司经营范围可以跨行业添加吗
    公司经营范围可以跨越多个行业添加。一、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一)科技类,常见的科技类公司有:科技、信息技术、网络科技、科技发展等公司。科技类常见的经营范围有: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投资咨询等。(二)文化、传媒、广告类,常见的文化类公司有:文化、文化传播、文化发展、影视文化等;常见的传媒类公司有:传媒、文化传媒、广告传媒等;常见的广告类公司有:广告、影视广告等。常见的经营范围: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三)咨询类,常见的咨询类公司有: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技术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信息技术咨询、财务咨询
    2023-03-01
    380人看过
  • 零售银行的业务范围
    业务内容和范围相当广泛,它涉及到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表外业务)各个领域。负债业务来看,主要有:个人支票帐户——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信用卡存款,金融债券,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从资产业务看,主要有:消费者信贷(包括汽车贷款,住房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等),信用卡融资或透支等;从中间业务看(较多),主要有:个人汇兑结算、个人信托、个人租赁、个人保管箱、个人票据托收、代理支付、个人咨询及理财业务、个人外汇买卖及外币兑换业务等。
    2023-05-01
    68人看过
  • 商业银行可经营什么业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算;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发行金融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8、从事同业拆借;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10、从事银行卡业务;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13、提供保管箱服务;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原则: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我国的商业银行从事经营活动除了必须遵守三性原则(第4条);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不受非法干涉的原则(第4条);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5条)和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第6条)外,还应当遵守:1
    2023-04-24
    38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更多>

    #证券公司
    相关咨询
    • 外国银行的业务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
      外国银行分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四)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五)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六)办理国内外结算;(七)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八)代理保险;(九)从事同业拆借;(十)提供保管箱服
    • 银行对外币业务经营范围的确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或者第三十一条规定业务范围内的人民币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提出申请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业1年以上;(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的,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期限自外国银行分行设立之日起计算。外国银行的1家分行已经依照本条例规定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该外国
    •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经营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四)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五)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六)办理国内外结算;(七)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八)代理保险;(九)从事同业拆借;(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
    • 经营范围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4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四)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五)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六)办理国内外结算;(七)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八)代理保险;(九)从事同业拆借;(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
    • 银行对外币经营范围的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或者第三十一条规定业务范围内的人民币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提出申请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业1年以上;(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的,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期限自外国银行分行设立之日起计算。外国银行的1家分行已经依照本条例规定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该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