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开胸验肺”的是职业病防治法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6:27:07 444 人看过

几月前,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暴露出职业病患者维权的艰难处境。事实上,这个例子仅仅是揭开了我国职业病患者现状的冰山一角。四川煤矿工人王成章,被四川省疾控中心诊断为壹期煤工尘肺,但企业拒赔,有关部门处理问题不热心。他痛心发誓:与其等死,还不如也来个开胸验肺,将自己的维权路走下去(11月16日《华西都市报》)。

用开胸验肺来维护自身的权利,这种极端的方式当然不可取,但王成章患职业病后的维权遭遇却让人深思。他曾先后找过市、县、镇三级相关政府部门,然而,他遇到的却是市推县、县推镇这样的推诿和塞责。

对一名身处困境的职业病患者,有关部门反应之冷漠让人心寒。在我看来,应当开胸验肺的不是王成海,而是我国职业病的防治体制和维权机制。

我国已是世界上职业病危害最严重的国家。据卫生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各地累计报告职业病70多万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近64万例,近几年平均每年报告新发尘肺病高达1万例左右,每年因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特别是大多数农民工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中小企业工作,工资偏低、劳动时间长、劳动环境恶劣,他们正成为遭受职业病危害的主要群体。然而,面对职业病多发的现实,我国并没有做好相应准备,在职业病患者权益的保护上,还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和办法,这导致职业病患者的维权陷入困境,开胸验肺的悲剧由此产生。

其实,早在2001年我国就出台了职业病防治法,然而,这部保护职工生命健康的法律在现实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比如,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第20条规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然而,这些防治举措在企业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最终众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执法不严成职业病危害频发的首要原因。此外,这种情况还与地方政府在职业病防治上不够重视有关。一些地方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引进建设项目时把关不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严重职业病危害。在职业病防治上也存在投入不足问题,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少、分布不均,不能适应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同时,在职业病防治监管上,各政府部门也没有形成合力,存在监管不力甚至缺位的问题。

因此,面对职业病多发的趋势,我认为有必要对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认真的反思,予以必要的修改,以增强法律的执行力,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要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对漠视劳动群众健康,造成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要坚决给予严厉处分。

孙瑞灼

首页www.

110、com2010-08-2415:02

下一页www.

110、com2010-08-2415:02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开胸验肺”者被定工伤三级伤残
    南省新密市开胸验肺农民工张海超的残评鉴定结果昨日出来,他被评定为工伤三级伤残,准备按此标准索赔。开胸验肺被确诊为三期尘肺的张海超,7月26日被新密市人事劳动局认定为工伤。8月8日,张海超向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做了相关检查。南省新密市开胸验肺农民工张海超的残评鉴定结果昨日出来,他被评定为工伤三级伤残,准备按此标准索赔。开胸验肺被确诊为三期尘肺的张海超,7月26日被新密市人事劳动局认定为工伤。8月8日,张海超向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做了相关检查。特事特办后,昨日,张海超拿到了《职工工伤残废证》,上书:经劳动能力鉴定其为工伤三级伤残。此外,河南省卫生厅昨晚通报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三家省级医院,获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郑大一附院近日被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并立案调查,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
    2023-04-23
    416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
    2023-04-12
    331人看过
  • 职业病的“防”比“治”更重要
    在备受关注的职业病防治法修改中,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就是对职业病定义的修改,并将随之带来职业病目录的扩容。诸如过劳死,长期视频作业导致的眼部损伤,职业性腰背痛、颈椎病、鼠标手等白领易患疾病都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1月10日《成都日报》)《职业病目录》扩容,不仅体现了职业病防治的与时俱进,也体现了国家层面对企业员工的人性化关怀,劳动者维权将有可靠的法律保障。实际上,此刻我们更应检讨一下这项职业病防治的执行效果。一项公共政策执行范围的拓展,必须建立在执行给力,并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之上。全国人大最新通过的《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鉴定、监管等环节,规定的很明确,以及对违法企业的处罚方面,也有实质性突破,但问题是,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到相关企业,防的工作做得不到位,对职业病的防治或不愿执行,或执行不力,正是现阶段职业病的病灶。这个病灶不铲除,职业病就会在各个薄弱环节蔓延开来,从而让职业病难以做到标本兼治
    2023-06-05
    188人看过
  • 只能靠舆论帮农民工“开胸验肺”吗?
    四川威远县政府11月17日晚在网上发布了农民工王成章要求开胸验肺一事的处理情况。该县劳动部门已于17日认定王成章属工伤,并已将认定书送达企业,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并称,王成章工伤事件经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报道后,威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指示和批示,要求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无疑,威远县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促成了对王成章工伤的快速认定,免除了王成章的开胸之苦,对这样的结果,我们拍手称快。但却还有隐忧,因为王成章近乎悲情的胜利大部分要归功于舆论,假若没有媒体曝光和舆论压力,会有领导的高度重视吗?而没有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督办,仅凭王成章孤身奋战,不知要抗争到何年何月才能得到一个工伤鉴定。或许,王成章真的会成为第二个张海超。确切地说,虽然医院没有给王成章开胸验肺,但是舆论却给王成章开胸验肺了,舆论的监督就像犀利的手术刀,捅破了阻挡在王成章维权路上的重重阻碍,最终验证了王成章的病情。舆论的威力
    2023-06-09
    187人看过
  • 尘肺病防治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一、尘肺病防治条例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保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制定的。第一章第一条为保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促进生产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第三条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统筹安排尘肺病防治工作。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卫生等有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并督促其施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乡镇企业尘肺病的防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并指导乡镇企业对尘肺病的防治工作。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第二章第七条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
    2023-06-03
    81人看过
  • 新职业病防治法解读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经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职业病防治法》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90条,自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其中有不少耐人寻味的新亮点,值得一解。破解防治职业病三难三无目前我国职业病处于难监管、难鉴定、难维权,直接原因是企业对于职业病防治无投入、无制度、无保障。三难现象反映了法规、制度和政策不配套、不完善、缺陷多,也折射出政府责任不到位。三无则反映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普遍不重视。2011年的最后一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3-04-22
    303人看过
  • 开胸验肺引发法律界人士建言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近日来河南新密市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暴露的农民工维权难问题引起了法律界人士关注。5日,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这一问题对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及正在征求意见的工伤保险条例提出了相关建议。近年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伤得不到及时治疗、单位参保率低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民工的维权。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时福茂说:“张海超的事情因为引起广泛关注总算有了结果,然而如果不从法律制度上改进,这类事件还会不断发生,而且更多的人甚至不会有张海超这样的运气。”作为全国第一家依托专职律师向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公益机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统计了全国共16家农民工法律援助站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办结以及正在办理的329件农民工工伤案件,并总结出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工作站在此基础上提出的一份《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研究报告》指出,2004年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
    2023-05-03
    109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禁忌指什么
    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禁忌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加重的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一、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禁忌指什么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二、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吗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
    2023-04-30
    209人看过
  •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处罚
    一、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不按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应如何处理?做好职业病报告工作是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进行职业病防治成本效益分析,了解、掌握职业病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状态的主要手段,是政府职业卫生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为此,《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违反了这一规定,应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二、用人单位因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而发生了职业病危害后果,应如何处罚?上述情形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对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说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
    2023-02-17
    240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
    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一、职业病防治原则与防治方针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由谁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
    2023-03-30
    134人看过
  • 为什么要制定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目前,我国的尘肺发病率较高,职业病形势严重。全国有50多万个厂矿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职业病危害因素。到2000年年底,全国累计职业病人61万例,其中尘肺病患者累计达56万例,占91.8%。我国每年仍有1万多例尘肺新病例发生。死亡病例6000人左右,这在发展中国家也是触目惊心的。职业病不仅严重影响了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且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第二,国际劳工组织《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津贴公约》(第121号)提出,每个成员国必须制定工业安全与职业病预防条例,要求实施工伤保险的国家必须实行工伤预防的措施。并将15种疾病列入了职业病范围,到1980年被列为职业病的疾病已达到29种。我国规定,工伤保险要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企业和职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1957年确定
    2023-04-22
    375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政策
    根据该法的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有哪些权益《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有:1、接受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
    2023-07-05
    88人看过
  •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劳动者日常工作中,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二)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
    2022-10-07
    411人看过
  • 举报者为揭建筑业潜规则愿出10万开胸验肺
    就在张海超开胸验肺热度稍息之时,江苏宿迁市沭阳县的胡方雨表示,为了替众多业主讨回公道,他决意出10万元保证金,对沭阳县李恒镇凝申花园项目中的问题房子进行开胸验肺。胡方雨是2009年8月本刊《父亲举报儿子偷工减料》报道中的父亲。文章报道了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李恒镇凝申花园项目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总承包方使用非标钢材、开发商变更设计、自己搅拌混凝土,建设方是一个没有资质、挂靠在沭阳县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二建)的个人等。《父亲举报儿子偷工减料》刊发后,沭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书面回复的形式给本刊发来了调查材料。材料显示:李恒镇凝申花园项目是沭阳县凝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沭阳二建承建。2008年11月封顶以后,当月17日监督站监督开发商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进行了主体验收。中国质量万里行报道以后,监督站再次对工程实体以及相关资料进行检查,未发现有影响结构安全隐患与使用功能现象
    2023-06-07
    11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8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 最新职业病防治法全文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职业病防治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下面为大家带来最新职业病防治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
    • 不遵守防治肺炎的法律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2
      1、《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职业病指哪些具体的疾病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 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什么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02
      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