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16:55:39 135 人看过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区别是: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是,主合同是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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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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