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认定有哪些部门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09:10:45 150 人看过

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一、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如果因缺乏有效要件而导致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不但不能有效地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还可能给双方当事人带来法律风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订立劳动合同,与订立其他合同一样,都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平等自愿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基础。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对方违反本意与其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无效。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的行为。实务中最常见的欺诈行为包括:劳动者提供虚假的学历证书或夸大工作经历求职、用人单位虚假承诺向劳动者提供福利待遇而引诱劳动者就职等。

所谓胁迫,是指“以给劳动者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用人单位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如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拒不补签劳动合同就不发奖金为由相威胁。

所谓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在实践中,乘人之危的情形一般比较少见。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订立劳动合同不但应当遵循自愿、诚信原则,还应当遵循公平、平等原则,即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对等。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其中最典型的便是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有些用人单位为了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于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概不负责”之类的条款,都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无效外,如果限制劳动者法定权利、加重劳动者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用人单位应当特别加以注意。在实务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多是由用人单位事先制作好的格式合同,用人单位利用这样的优势地位,可以为了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在合同内容的设置上有所取舍,有所选择,但必须把握法律的尺度和分寸,如果走极端采取“一边倒”的方式,减轻或免除自身的法定义务,限制或排除劳动者的权利,都是不可取的,即使在合同中写明也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在制作劳动格式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这一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对用人单位有利的内容,但不能超越法律的极限。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内容合法是劳动合同生效必不可少的要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必然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这种合同无效的理由,一是必须违反强制性的规定,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如果排除的是任意性规定的适用,不能认定为无效;二是必须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仅仅违反的是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中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认定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低收入家庭认定应有哪个部门负责
    一、低收入家庭认定应有哪个部门负责低收入家庭认定应民政局、村委会负责二、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及困难救助需要哪些材料1.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其中,家庭成员中的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应提供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不能迁入证明;2.房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因住房拆迁而人户分离的家庭,应提供《住房拆迁协议》;3.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房产登记情况证明和区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承租公房情况证明;4.公安机动车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情况证明;5.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补助)等收入来源有效证明,其中单位在职人员除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外,还应提供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申报灵活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供个人参加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的缴费清单;6.家庭成员所拥有的金融财产(包括储蓄存款、股票、基金、债券及其他资本投资)凭证;
    2023-05-30
    349人看过
  • 交警部门无法认定责任的事故有哪些
    我国交警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但是由于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交警部门无法认定的事故也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7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所以,在交警部门不能认定责任时,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近年来,交管部门无法查清事故成因而出具事故证明的案件比例越来越高。实践中,事故证明载明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大概过程,可能有部分事实无法查清,导致不能准确划分责任,发生此类案件,涉及责任划分,律师建议当事人一定要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以便为律师根据证据规则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2024-05-01
    131人看过
  • 起草合同是由哪个部门负责
    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要求单位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最好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是其他人代表单位签署,可以根据其职权判断是否有权处理合同涉及的事务,如果无权,可以要求其附加授权书。一、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订立合同时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对于后者,较为谨慎的方法是由签字人交书面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范围,对象等,授权人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实务中常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单位的内设机构则不尽然。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签字时
    2023-03-10
    57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管理租赁合同
    法律上是先允许当事人之间协商约定一个管辖法院,当然这个约定的法院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能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么房屋租赁纠纷管辖法院就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吗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诺成合同是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所以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
    2023-07-02
    441人看过
  • 负责工伤认定是什么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要件有哪些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
    2023-03-15
    423人看过
  • 哪些部门是负责鉴定工伤的
    一、哪些部门是负责鉴定工伤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的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区别有哪些?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鉴定的内容包括:
    2023-06-16
    181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如何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是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属于哪个部门的当地人社局工伤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
    2023-07-20
    325人看过
  • 哪个部门可以确定合同无效呢
    一、哪个部门可以确定合同无效呢合同是否无效,应当由人民法院来认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效力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来认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认定,当事人不服的,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效力待定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是效力问题,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是无效的
    2024-02-02
    212人看过
  • 专利申请有哪些部门负责的
    专利申请是知识产权局负责的。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2024-05-15
    440人看过
  •  负责监管驾校的部门有哪些
    本文介绍了中国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对驾校的监管职责分工。其中,交通运输部下属的运管处或运管所驾培科负责监管驾校的经营培训、场地训练和教练员的监督,而公安部下属的车管所主要负责驾校培训质量核查、考试监考工作以及各项驾驶业务的考试。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是监管驾校的主管部门,而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下属运管处或运管所驾培科对驾校进行相应管理,主要负责监管驾校的经营培训、场地训练、以及教练员的监督。公安部下属交警部门即车管所,主要负责驾校培训质量核查、考试监考工作、各项驾驶业务。运管处和车管所分别负责哪些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运管处和车管所分别负责哪些方面?根据条例规定,运管处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包括道路运输许可、道路运输证管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而车管所则负责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包括道路运输车辆登
    2023-10-16
    77人看过
  • 负责工伤保险的部门有哪些
    负责工伤保险的部门有: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22-02-03
    76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公司的合同管控?
    不归哪个部门管,如果是合同纠纷,只能到法院解决。产生合同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对方信息、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对方信息合同上一般都有,起诉状可以自己或者找律师代写,重点在证据的收集,合同纠纷的证据主要是合同,己方按合同履行的相关证据。只要证据确实充分,诉求就能得到法院支持。非上市公司监管办公室的部门职责2006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成立了非上市公司监管办公室。该部门的职责被明确界定为四个方面:1、拟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活动;2、核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3、拟定公开发行不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实施细则并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管;4、承担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长期以来,针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一直处于模糊地带。特别
    2023-07-02
    315人看过
  • 签技术合同公司哪个部门负责
    技术一般是公司的技术开发部负责,技术合同的负责部门是公司规定的,法律没有强行限制。公司签订技术合同应注意以下事项:1、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2、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3、应秉承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一、技术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
    2023-03-21
    428人看过
  • 哪些部门负责提起公诉
    负责提起公诉的是人民检察院。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给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有什么意义1、公诉是侦查后和审判前之间的一处独立的阶段,它是联系侦查与审判的惟一桥梁,其任务表明了侦查活动的终结,并对侦查活动实行全面监督,保证了办案质量。公诉又为人民法院的审判提供了前提,对审判顺利进行,实现审判任务有重要意义,也是公、检、法三机关相互制约的重要环节。2、公诉制度促成了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分离,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判,实现诉讼程序的客观公正性。3、公诉制度是保卫人民民主政权,保障公民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
    2023-08-01
    37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到哪个部门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3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实践中,对劳动合同效力的确认,到哪个部门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应当由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与其他劳动争议一样,在程序上也应当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部门负责人有哪些风险?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8
      分公司负责人有?签约权限冲突的风险、表见代理的风险,分公司的负责人是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分公司的负责人在行使职权时有时难免会面对上述风险。
    • 认定合同无效的级别归哪个部门管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确认合同效力案件,一般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无效的内容归哪个部门确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2
      合同无效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法医鉴定的部门哪些负责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1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内部鉴定机构,由侦查机关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