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伤人属什么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21:03:10 115 人看过

一、高空坠物伤人属什么案件?

刑事案件以及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有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罪名。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属侵权类型的案件。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

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使得正义无法实现;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

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第三,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

二、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什么?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乃是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为基本思想的,所体现的精神内涵,同时也为规定提供了责任分配的依据。

如果高空坠物伤人,应该是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因为高空坠物导致存在一些责任承担的话,那么首先是需要确定一下具体的责任承担的主体。比如说首先是应该由具体侵权人来承担责任,实在无法确定的那么除了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其他有可能加害的人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高空坠物致人死要判刑吗,高空坠物死亡属于意外吗
    高空坠物砸死人要判刑的,这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需要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高空坠物不一定属于意外伤害。一、高空坠物致人死要判刑吗高空坠物致人死要判刑,高空抛物砸死人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只能由直接的侵权人来承担,刑事责任不能够用连坐法实行。二、高空坠物死亡属于意外吗高空坠物并不一定属于意外伤害,高空坠物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风把玻璃吹落,墙体瓷片由于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行为,高空坠物都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三、高空坠物赔偿高空坠物赔偿是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
    2022-06-02
    190人看过
  • 高空坠物属于什么性质侵权?
    一、高空坠物属于什么性质侵权?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况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二、高空坠物法律是如何规定责任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5-03
    239人看过
  • 高空坠物案件适用什么原则处理
    一、高空坠物案件适用什么原则处理高空坠物案件适用无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处理,高空坠物过错推定的原则主要有三个方面,分别是直接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间接过错原则。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一旦发生高空坠物,是需要进行处罚的。三、高空坠物有刑事责任吗高空坠物是有可能构成刑事责任的,特别是为了伤害他人的生命,故意高空坠物的,属于故意杀人罪。犯此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
    2023-09-09
    303人看过
  • 高空坠物案件宣判怎么判决?
    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
    2023-04-18
    229人看过
  • 高空坠物伤人谁该埋单
    一、高空坠物伤人谁该埋单有什么1、高空坠物致人伤害甚至死亡,当属公共安全问题,要么是治安案件,要么是刑事案件,作为政府行使管理社会的职能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有责任就此展开侦查。但在济南菜板案中,受害人死亡后,当地公安部门以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而不予立案,显然是在逃避义务,就连公民自杀死亡如果存在疑点都要警发介入调查,何况这是活生生地被砸死!此种做法在社会上影响恶劣。2、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0条施行至今已有十三个年头,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务院陆续颁布了与支配套的客观地讲,我国国家赔偿制度是在谨慎地发展。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现行法律体制详细地规定了赔偿机关、赔偿秩序、赔偿范围等。认为可以在赔偿范围的八条中增加一条关于高空坠物伤人经公安机关侦查,仍法查明加害人的条款,由受害人向进行侦查的公安机关提起国赔偿,其赔偿秩序适用该法及其司法解释。二、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和危害的区别1、高空坠物险
    2023-04-22
    123人看过
  • 高空坠物属于警察管吗以及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高空坠物属于警察管吗?高空坠物如果造成了伤害是归警察管。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不需要报警,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什么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大家注意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三、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高空坠物免责事由如下: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
    2023-06-24
    355人看过
  • 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及高空坠物事件
    现在的生活中什么样的意外都有可能发生,如果在路上很平常的走着,突然从天而降的东西砸到自己就发生了意外,那么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及高空坠物事件?首先不主动抛物,检查屋顶,购买保险,时刻观察身边的情况,走在较为空旷的地带,恶劣天气要注意。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及高空坠物事件如何预防高空坠物?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2、注意检查房屋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
    2023-04-19
    441人看过
  • 一般高空坠物案件谁举证
    高空坠物案件由坠落无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高空坠物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二、高空坠物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
    2023-04-12
    368人看过
  • 高空落物与高空坠物伤人责任是谁承担
    一、高空落物与高空坠物伤人责任是谁承担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1月1日)《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
    2024-02-02
    369人看过
  • 高空坠物是否是自诉案件
    高空坠物属于公诉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
    2023-02-27
    363人看过
  • 高空坠物怎么可以没伤到人
    高空坠物,如果没有人员伤害的话,那么自然是不存在着赔偿的。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
    2023-02-10
    213人看过
  • 高空坠物伤人怎么确认侵权人
    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的,实施该行为的人就是侵权人,被侵权人可以向具体加害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如果无法确认具体加害人的,可以请求由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建筑物使用人不是侵权人,也不承担侵权责任,他们承担的是公平责任。一、高空坠物砸坏东西谁负责?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1、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3、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二、建筑物上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如何追责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
    2023-06-26
    480人看过
  • 高空坠物案由的概念是什么?
    一、高空坠物案由的概念是什么?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对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一次修正。案由是表明该起案件的具体法律关系,有时会出现多个法律关系合并审理的情况,本诉与反诉可能是一个案由,也可能是两个,这就要求法官助理在制作文书的时候表述清楚。二、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
    2023-04-12
    159人看过
  • 如何有效避免高空坠物伤人事件
    怎样有效防高空坠物对人的伤害,定时检查高楼层外墙瓷砖是否有老化脱落现象;公共区域监控摄像画面是否正常,录像保存时间是否足够;顶层通道门是否处于上锁状态;顶层是否有砖头等杂物;另外物业公司在必要时可在小区内设立一些诸如“小心高空抛物”这样的警示牌。一楼庭院防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防止高空坠落物伤害市民的现象已是有关管理部门不容忽视的工作。建议如下:1、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高空坠落物的防范措施,在审批树立广告牌时就要考虑其制作牢度、使用年限。2、建筑主管部门在审批新建高层建筑时,应杜绝外墙砖使用。3、有关管理部门对审批单位和住户安装空调外机与金属凉衣架要有防范意识。4、加强市民文明意识、安全知识的宣传,杜绝高层楼房向外抛弃废弃物的现象。5、台风季节,城管部门更要加强对广告牌及其他有可能坠落的物品的防范,及早予以处置,避免事故发生。《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
    2023-07-06
    2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赔偿案件标准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8
      高空坠物赔偿案件标准: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高空坠物伤人算工伤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
      工地高空坠物打伤工人的,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 高空坠物之人受伤属于谁的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3
      高空坠物行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高空坠物属于什么性质侵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4
      高空坠物属于民事侵权性质。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发生高空坠物后,作为物业公司,应该第一时间介入处理,帮助确定加害方。
    • 高空坠物属于什么样的行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全力配合业主解决此事,这是物业公司应该做的。所以高空坠物物业公司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