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分公司要如何办理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9:56:15 330 人看过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当与总公司签订,分公司是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资格的,所以不能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受影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

一、公司法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在分公司上班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分公司上班,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是劳动关系;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只能受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总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三、公司的股东与公司的职工一样吗

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只有总公司才设有股东。作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从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分公司就不可能存在股东,因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按份的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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