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行政处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18:00:10 93 人看过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行政处罚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特征

1、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或其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处罚权应由行政机关行使。

2、行政处罚权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行政处罚针对的是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行政处罚以惩戒违法为目的。

一般的行政处罚不需要通过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除非是当事人不交行政罚款,其余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行政拘留或者说是吊销许可证,像这些行政处罚措施本来就是强制性的,行政单位在做出相关决定以后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满足什么条件行政机关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
    法律咨询: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要满足哪两个条件第一,行政机关要具有行政处罚权;第二,必须在自身的法定职权内行使。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023-06-13
    241人看过
  • 进行政强制拆迁必须满足的条件
    一是拆迁入必须依法具有拆迁资格,即拆迁许可证申请获得拆迁管理部门的批准。二是行政裁决规定的拆迁期限已经届满。三是被拆迁人逾期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搬迁义务。四是拆迁入对被拆迁入已经作了必要的补偿或妥善安置。五是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入应当向公正机关办理与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工作。六是必须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对于公益拆迁的强制拆迁政府不得自己执行,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入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一、公益拆迁就可以强拆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进行公益拆迁的时候,是不能以公益拆迁为名,实施强拆行为的,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后才能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
    2023-04-06
    72人看过
  • 什么的行政强制执行需要进行听证?
    申请任何形式的行政强制执行,都不需要听证。如果行政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当事人在行政机构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构可依照规定实施强制执行,而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构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外,行政机构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构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一、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多久?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
    2023-04-11
    395人看过
  • 什么是强制执行?被强制执行的后果
    被强制执行的后果:1.被执行人有财物足以清偿相应债务,或者能够履行相应义务,而拒不执行的,会强制执行其清偿,或者作出相应法律行为;2.被执行人无力清偿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一、法院失信人员有期限吗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失信人员没有期限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中存在不履行判决这种情况的,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仍然不履行判决的,就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要想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必须先履行判决书,并且还清欠款。还清欠款五年后,就可以撤消黑名单了。二、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什么意思全部未履行通常是指约定好的一方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及时足额完整的履行其应该履行的义务。从法律方面说,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是相对的,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则相应地该方需要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不能高消费、软卧、高铁如果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司法机关会公布相应的失信人员信息,失信人员
    2023-03-26
    32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执行是否适用行政强制法
    行政处罚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的惩罚,而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河北省拆迁是否适用行政强制
    2023-08-16
    241人看过
  •  举行食品行政处罚听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食品行政处罚有异议时,需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在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双方可以互相陈述并进行申辩。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将决定是否进行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后五日内,当事人可以提出食品行政处罚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双方可以互相陈述并进行申辩。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将决定是否进行行政处罚。 食品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期限是多少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应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因此,食品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期限为二十天。根据《行政处
    2023-08-30
    213人看过
  • 扣押是强制执行还是行政处罚
    扣押有没收,或暂时没收,或近似于没收的意味,对人或对物扣压则是完全对物,因此有搁置的意味。1、法律意义上没有“扣压”一词。2、“扣押货物”是规范的叫法,至于“扣?工资”,我只听说过“克扣工资”。3、“扣押是对人,扣压是对物”是想当然的猜测。谁说“扣押”只是对人?公安机关的“扣单”全称就叫“扣押文件、物品清单”,而且针对人的限制自由,要么是拘留、要么是扣留。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程序(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1、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例外:当场收缴、执行措施收缴。2、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程序。(二)当场收缴罚款1、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2023-03-02
    255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的前提是什么
    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3款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既包括间接强制执行,也包括直接强制执行。间接强制执行包括不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不缴纳税收、行政收费、社会保险费等税费的加处滞纳金等。关于直接强制执行,我国实行的是双轨制,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直接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强制执行。对于没有直接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多数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和部分作为或者不作为义务的直接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4条,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由此可以看出,行政机关要作出行政强制决定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行政决定是基础行政行为,其
    2023-06-13
    447人看过
  • 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多长?
    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工伤时效是多久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从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一方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请求有关部门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此时仲裁时效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行政强制法》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2023-08-14
    104人看过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三)申请人是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人。(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的。(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七)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人民法院管辖。一、行政处罚的特征是什么?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构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构不同;处罚形式不同。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
    2023-02-22
    244人看过
  • 何时会强制执行行政处罚?
    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只要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不交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不交法院会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利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法律效力文件明确具体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义务,确保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实现。法院有权强制执行违法行为成立后拒不配合处罚的犯罪者。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
    2023-08-18
    44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吗
    是的。这是根据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强制执行权来划分的。如果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拥有强制执行权,那么该机关就可以自行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如果作出处罚的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那么,该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叫非诉强制执行。一、不交罚款就被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行政罚款不交会被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自然资源局有强制执行权吗国土资源局是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范围是有限的,例如,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海关,国家安全机关都是有自己的强制执行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
    2023-02-19
    203人看过
  • 强制搭售行为需满足哪些条件?
    所谓强行搭售是指经营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违背对方的意愿,强行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案例中某电信公司的行为就构成强行搭售行为,强行搭售是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中的最常见的一种形式。构成强行搭售行为,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1)其行为主体是经营者,并且通常是具有经营优势的经营者。(2)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相对交易人的意愿强行搭售商品或服务,交易人被迫接受。(3)经营者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侵害了相对交易人的权益。(4)搭售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存在违法性。(5)搭售行为不当阻碍甚至剥夺了同行业竞争对手相关产品的交易机会。
    2023-06-07
    19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执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不属于。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一、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哪些?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强制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二、没有所有权处分他人财物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呢没有所有权处分他人财物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合同经过了所有权人追认了,或者签订合同有无权处分人获得了处分权了,则该合同有效;如果没有经过所有权人追认也没有获得处分权的,则合同无效。如果签订合同
    2023-04-06
    15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十堰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大家知道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
    • 强制执行公证怎么申请执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但债权文书除应具备以
    • 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1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点:执行主体是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是有效的行政决定;执行的目的是迫使对方履行义务,维护执法秩序。
    •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呢大家知道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
    •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满足什么条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30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违法事实确凿,即不仅当场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而且证据充分,无需进一步调查证据。 第二,必须有法定依据。在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该违法行为还必须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三,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即处罚较轻的案件。对于那些即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有明确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