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流程有哪些
1.申请。申请人向市司法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内蒙古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办理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2.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4.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5.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三、内蒙古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办理材料
1,拟执业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副本
2,与拟执业鉴定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
3,身份证正反面
4,劳动聘用合同已终结
5,相关债权债务已结清
6,《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7,承办鉴定案件已办结
四、内蒙古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办理依据(节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司法部令第96号)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
内蒙古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429人看过
-
内蒙古律师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证明
333人看过
-
内蒙古工伤鉴定流程
277人看过
-
内蒙古机动车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189人看过
-
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流程有哪些
361人看过
-
内蒙古公司注销流程
88人看过
-
司法鉴定人可以变更执业机构吗,规定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4-08-31(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申请办理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审核登记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鉴定人拟转入的机构已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 3、鉴定人转所后应及时提出。 (二)申请1、提交材料 (1)司法鉴定人原执业机构出具的该鉴定人无遗留问题的证明。 (2)司法鉴定人现拟执业机构向我局提交鉴定人转所申请。 (3)《司法鉴定人执业证》。2、注意事项 (1)各类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
-
关于司法鉴定机构法人变更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3一般法人变更,需要提供的 工商材料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 行政材料:变更申请书,股东决议等(我司可准备) 流程:营业执照变更完,变更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银行户
-
内蒙古工伤鉴定有哪些程序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3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一)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填写相关资料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
-
司法鉴定机构法人变更条件都需要哪些呢?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0司法鉴定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应当符合章程规定的变更程序。 1、《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审核表》(申请人可在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网站下载)(范文2-3-1); 2、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书(范文2-3-2)及变更前司法鉴定机构的债权债务处理意见(范文2-3-6); 3、司法鉴定机构发起人会议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决议及会议记录(范文2-3-3); 4、司法鉴定机构资金发生变化的还
-
合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流程是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5微量物证、汽车检测、文书司法鉴定),司法会计类3家,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及房地产评估1家,价格评估1家、建筑工程2家、房屋安全1家。这些司法鉴定机构不属于任何司法机关,保证了鉴定的公正性。在鉴定队伍的管理方面,合肥市司法局采取了不少措施。去年,各鉴定机构向社会发表行业自律宣言,这在全国尚属首次。现在,他们正在积极筹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