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04:40:26 253 人看过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

3.出让条件无限制,转让条件有限制;

4.交易市场不同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方式如下:

出让方式: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转让方式:

1.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2.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

3.交换,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

5.合建;

6.赠予;

7.继承。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处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可以先行协商;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决;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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