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一定的款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5:45:18 91 人看过

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票据正面、背面或者粘单)上进行记载,才可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如果在票据之外另外以书面形式记载有关事项,即使其内容和票据有关,也不发生票据上的效力。

①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这类事项,则票据行为无效。例如出票行为中的票据金额。

②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这类事项,票据行为仍然有效,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相应事项。例如出票行为中的票据到期日。

③任意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这类事项,则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如果进行了记载,则依照记载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例如出票和背书行为中的禁止转让事项。

④记载不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记载此类事项并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但是可以产生民法上的效力。例如背书时记载的条件。

⑤记载本身无效事项。记载的此类事项在票据法和民法上均无效,但是不影响票据行为本身的效力。例如汇票出票人免除其担保承兑、担保付款责任的记载。

⑥记载使票据行为无效事项。记载此类事项的,不仅关于该事项的记载无效,而且导致整个票据行为无效。例如,汇票的出票行为、承兑行为附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汇票相关文章
  •  票据权利的承受方式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让与人处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与直接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相对。这种方式可以保证票据权利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有利于保障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从有权处分的前手手中取得票据权利,并通过背书转让、保证、付款等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被称为继受取得。所谓票据权利的继受取得,是指以让与人的权利和意志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让与人处取得票据。继受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题目:关于继受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从出票人手中直接取得票据,而继受取得则是指持票人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从他人的手中继受取得票据权利。继受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等。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包括转手背书和回头背书。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票款给持票人
    2023-11-10
    110人看过
  • 票据贴现的担保方式
    一、票据贴现担保的内容票据贴现担保是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为流动资金项下银行票据(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贴现提供的保证。票据贴现担保保的是保证金之外的敞口部分,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确认真实交易关系,防止骗贷、骗保风险的出现。二、不同的票据贴现担保1、银行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持票人)在商业汇票未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等。2、商业票据贴现担保是在企业开具的商业票据贴现时,由担保机构开票向银行提供的担保。三、关于票据贴现的第三种法律解释在此,寻求一种折中体,即若承认票据贴现为一种贷款行为,为其提前贴
    2023-06-28
    246人看过
  • 票据丧失的救济方式
    (一)公示催告程序1、在丧失后,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1)可以背书转让的有效票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2)依据票据法的规定签发的空白支票(《规定》第二十五条)票据法规定了两类空白支票:金额空白支票和收款人空白支票。依据票据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收款人不属于支票的绝对应该记载事项,收款人空白并且没有补记的支票仍然属于有效票据,在其丧失后当然可以申请公示催告。问题是金额空白的支票,票据金额属于支票的绝对应该记载事项,在补记完成前,该支票属于无效支票。依据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则,能够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应为有效票据,公示催告程序最终的结果也是为了宣布票据无效,而金额空白支票本身即为无效票据,因此,从理论上来说,该种支票不能申请公示催告。但是,在实践中,一旦该种支票丧失,原持票人的权利则无法进行救济,另一方面,取得该种票据的人则可以补记票据金额后行使票据权利,在此种情况下,法律的正义之旨
    2023-06-06
    291人看过
  • 善意票据背书的形式
    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故其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即其必须作成背书并交付,才能有效成立。从背书的记载事项而言,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其应与出票一样,符合有关出票时应记载的事项内容。现就有关汇票记载的事项作一说明:1.关于背书签章和背书日期的记载。《票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背书人背书时,必须在票据上签章,背书才能成立,否则,背书行为无效。背书人签章是确定背书的债务人地位及其担保责任的依据,故此属绝对应记载事项。关于背书日期,其是相对应记载事项,因为,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这表明背书未记载背书日期,并不因之无效,而是以法律的补充规定来确定背书日期。票据法确定汇票到期日前作为未记载背书日期的日期,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持票人的权利不因背书未记载日期而无效。2.关于被背书人名称的记载。我国《票据法》第三十条规
    2023-06-06
    444人看过
  • 金融票证罪的一种:骗取贷款票据承兑
    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据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处罚怎样的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处罚,根据实际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定。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
    2023-07-01
    51人看过
  • 医院的收据一定是发票吗
    医院收据不是发票,仅可以作为交易的凭证;同时发票也是可以作为交易凭证进行使用的。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医院收据是不是可以医保报销医院收据可以医保报销。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
    2023-08-01
    99人看过
  • 票据权利取得的一般规定
    1、依出票行为,收款人取得票据权利。2、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3、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如税收、继承、赠与、法人的合并或分立)取得票据的,不受背书连续的限制,由持票人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4、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5、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6、凡是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直接)前手的权利瑕疵。如果前手的权利因违法或者有瑕疵而受影响或者丧失,该持票人的权利也因此而受到影响或者丧失。一、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之票据权利,受让人依照《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并且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则可以取得票据权
    2023-04-04
    92人看过
  • 票据诈骗罪既遂一般判多长时间,票据诈骗罪的行为方式
    一、票据诈骗罪既遂一般判多长时间票据诈骗罪既遂,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
    2023-06-16
    389人看过
  • 票据结算方式--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其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1、银行本票记载事项:(1)表明银行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的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2、银行本票办理方法。(1)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申请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支付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支付金额。(2)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用于转账的,在银行本票
    2023-06-06
    380人看过
  • 票据权利转让方式一共有几种
    一、票据转让的方式(1)单纯交付。单纯交付是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将票据交付与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许多票据行为都以交付票据为必要,但这些交付行为与转让票据的交付行为在目的和意义上均有区别。例如,出票行为中的交付目的在于完成出票行为,使票据处于流通领域,而作为票据转让的交付,其目的在于转移票据权利与他人。单纯交付转让票据,简单而且方便,但它仅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无记名票据,一是空白背书票据。因此,在不承认无记名票据和空白背书的国家,单纯交付的票据转让就不被承认。我国《票据法》对无记名票据和空白背书均不予承认,因而单纯交付的票据转让也就当然被禁止。《统一汇票本票法》虽不承认无记名汇票,但允许空白背书,因此该法对空白背书的汇票允许以单纯交付转让。台湾票据法对单纯交付转让票据则予以完全的承认。(2)背书交付。背书交付即作成背书后并将票据交付于他人。背书是票据流通的主要方法,为人们广泛地使用。
    2023-06-06
    61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一定要票据到期后行使吗
    一、行使追索权利应符合以下条件:1、一般情况下持票人已经行使了付款请求权,被拒绝付款时才能行使追索权。2、如果是以下情形,则持票人不需先行使票据付款请求权,而可以直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承兑,(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3、必须存在票据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或者不能按票据金额足额付款的情形。4、汇票在到期日前被人民法院裁定冻结的。此种情况在票据实务中经常会遇到,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遇到所持有的票据被冻结的情况,一般应提起票据追索权诉讼,而不应参与到其它的票据当事人的其它诉讼中,因为此时的票据是有效票据,行使追索权胜诉的概率特别大,如果参与到其它诉讼中,比例有人失票提起确认票据权利之诉,如果法院一旦将票据权利确认给失票人,则持票人就会拿不到票款。如果再另行提起追索权诉讼,则有可能需要承担过失责任。所以遇到此种情况一定要
    2023-03-30
    211人看过
  • “票据贴现”和“票据组合”业务新模式
    票据贴现票据贴现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以后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1.协议付息票据贴现运作模式在商业交易中,买卖双方的交易地位随着商品的供求关系、双方实力变化而不断迁移,这也直接导致了票据贴现利息承担的讨价还价,银行夹杂在双方交易结算博弈中,作为执行者操作双方的利益分割。①买方企业与卖方企业均在贴现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买方或者卖方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如使用其他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则无需授信);②贴现银行根据授信业务有关规定对申请人实施授信,确定协议付息贴现业务授信额度,签订协议付息补充协议,确定双方付息比例;③买方企业签发票据,交付卖方企业;④卖方持票及跟单资料向贴现银行提出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申请,提交相关材料;⑤贴现
    2023-06-06
    272人看过
  •  票据的种类与行为方式
    这段内容介绍了票据的行为方式,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和保付六种。同时,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票据的行为方式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和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 票据的哪些行为属于广义票据行为?票据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在商业活动中具有广泛的应用。票据行为是指与票据相关的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等。这些行为都属于广义票据行为。出票是指票据的发起人签发票票并将其交付他人的行为。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承兑是指承兑人对票据承担支付责任的行为。参加承兑是指票据上规定了参加承兑的银行或人士,在
    2023-08-25
    341人看过
  • 变式支票是支票的一种吗
    支票是一种票据,出票人签发给银行或金融机构,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根据功能和划线情况,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划线支票。现金支票用于提取现金,转账支票用于转账,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支票是一种票据,出票人签发支票并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根据支票当事人是否兼任,可以分为一般支票和变式支票。变式支票又分为对己支票、指己支票和付受支票。我国票据法第86条第4款规定,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支票的使用有一定的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分为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3种。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签发用于到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也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者委托银行代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账,它适用于存款
    2024-01-05
    236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汇票
    词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更多>

    #汇票
    相关咨询
    • 一、商业本票是什么式票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商业本票是什么式票据1、商业本票是企业单位或个人签发并承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按照国际上所使用的商业本票,有远期和即期之分。远期商业本票简称期票,可分为定期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期票。商业本票主要是在同城用于清偿出票人自身债务之用。在中国,很少使用商业本票。2、本票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的支付承诺书,承诺在约定期限内支付一定的款项给债权人;本
    • 票据付款人是谁, 各种票据的付款人是一样的, 哪些票据是付款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2
      1、各种票据的付款人是不一样的。2、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
    • 票据的付款人一般是谁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7
      银行本票有付款人,付款人就是签发本票的开户银行。1、银行票可用于转账,填写现金字样的银行票也可用于支付现金,现金银行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都是个人2、银行票可以背书转让,填写现金字样的银行票不能背书转让3、银行票的提示支付期限从发票日起2个月
    • 税务局认可的票据开票方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3
      主要采取“交旧换新”和“验旧购新”的方式售票。办税厅服务厅应认真检查纳税人己填开的发票存根,一查发票存根是否完整,作废的发票是否全份保存;二查发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看内容填写是否齐全,有无代开票现象;三查发票纳税情况,对其提交的发票存根联和所开发票的金额汇总数据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进行缴销。领购定额发票采取先税后票的征收方式;对剪填式发票则采取按月进行纳税申报。
    • 票据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票据理论中对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的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1
      法律行为构成要件,是指法律行为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票据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又是票据法中的要式行为,除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外,又须具备票据法特别规定的要件。票据理论中通常将票据行为构成要件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是指票据行为有效成立的实质要求。票据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通常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鉴于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与本文所涉及案例分析无直接关联,故略。)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