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属家事上的开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单独处理权。夫妻一方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无论对方对该代理行为知晓与否、追认与否,夫妻双方均应对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但夫妻一方在实施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时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有效吗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被宣告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没有因为被宣告死亡而真实的消失,只要他或她还在活着,他或她的能力都在法律上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宣告死亡是有地域限制的,它只能在当事人的住所地有效。对于在宣告法院所管辖的区域以外的地方,被宣告人仍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事他或她法律上允许做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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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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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与第三人有约定的对夫妻另一方是否有约束力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1夫妻一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与第三人有约定的对夫妻另一方没有约束力。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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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对外民事法律行为是怎样的,夫妻债务对外民事法律行为特征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夫妻债务对外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夫妻作为一方主体与第三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作为夫妻法律关系主体的夫、妻,是通过具体的民事法律行为作用于财产关系客体——财产(包括积极财产——房屋等和消极财产——债务)的。因此,对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的界定,是正确界定(消极财产)的前提。二.夫妻对外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主体的一致性。夫、妻在对外进行法律行为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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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夫妻的行为对方都有哪些权利义务?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01、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的权利有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夫妻间的义务是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