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5 09:14:17 370 人看过

对于一些想要从事于律师行业的人们,均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司法考考试,拥有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为此,我国出台了许多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部门实施办法。但是,部分人们对此并不是十分的了解。那么安康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安康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参加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

二、安康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1995年2月28日主席令第38号,2001年6月30日修改)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1995年2月28日主席令第39号,2001年6月30日修正)第五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大第30次会议修订)第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主席令第39号公布)第十八条

5.《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司发〔2008〕11号)第十八条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四条

三、安康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受理地点、时间

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安康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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