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代岗是否属旷工?法院判处一劳动合同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53:23 306 人看过

4月2日,贺州市昭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对原告曾某要求被告某公司继续履行与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诉请不予支持。

原告曾某是被告某公司无固定期限的职工。2014年1月16日至5月31日,原告请其同事吴某代为上班履行其工作职责,但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同年9月12日,原告因此行为被被告予以辞退,并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原告认为请人顶班,已完成其工作任务,不存在旷工的事实,且法律法规也未规定请人代岗属旷工行为。为此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其劳动合同。

原告请人代岗的行为是否属于旷工?这是案件的焦点问题。合议庭认为,首先,从劳动关系性质来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劳动者通过劳动关系实现劳动能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可见,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是特定的,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只能由特定主体即劳动关系当事人享有和承担。

本案中原、被告存在着劳动关系,这劳动关系只能在原告与被告之间发生。因此,原告每次当班请人代班而未空岗,虽然在形式上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任务,但其实质上没有将自己的劳动能力与被告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其次,要看原告代岗行为是否经批准或被追认。职工应当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这是不言而喻的。原告需要请人代岗理应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但原告没有履行任何审批手续擅自请人代岗,其行为已违反用人单位《请假制度》和《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且原告这一行为事后也未补办审批手续,也未取得被告追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请人代岗小心被当旷工除名
    李某,女,43周岁,某丝绸厂职工,1996年1月与丝绸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丝绸行业不景气,李某自1997年1月起,就开始在外搞经营,去厂里只是例行签到。1998年下半年,丝绸厂效益好转,遂要求职工严肃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但李某因其经营的业务效益很好,故未能按时上班。轮到自己当班即请人代岗。1999年5月,厂领导对其多次指责未果后,以旷工为由将其除名。李某认为丝绸厂的处罚不符合事实,理由是其岗位从未出现空岗,对厂里规定的任务也都一一完成,不能算是旷工,故在收到除名决定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劳动关系争议案件,涉及对劳动关系本质的探讨。从本案的案情可见,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李某请人代班的行为是否属于旷工行为,这便需要考察劳动关系的性质。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所产生的社会关系,除了平等性与财产性外,隶属性与人
    2023-04-22
    435人看过
  • 海东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诉讼代理合同纠纷案
    青海新闻网讯12月6日,记者从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A律师事务所诉秦某某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上诉一案,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确定由A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代理风险的责任。据了解,2004年1月3日,A律师事务所与秦某经协商,就秦某某之子工伤(亡)一案的诉讼、仲裁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协议中就案件代理费和差旅费一事进行了约定。但A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完成了在工伤认定、仲裁和诉讼各阶段的各项委托代理事项。直至A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行为终结后,秦某某由于代理风险并未完全履行代理前协议中的约定。为此,A律师事务所诉至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A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代理风险的责任,A律师事务所不服一审判决,遂向海东法院提起上诉。海东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秦某某只实现了18000元的利益,未达到约定的起点,A律师事务所应按约定承担不能收取代理费的风险,维持原判
    2023-06-05
    454人看过
  • 合同纠纷法院判决不支持法院如何处理合同纠纷
    如果法院不接受合同纠纷的起诉,需要知道不接受的原因。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另外,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必须受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从上述规定来看,法院不受理的原因是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需要按照规定补充和完善起诉条件。起诉人认为已经符合条件,但法院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起诉人收到不予受理裁定后,上级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是否应当受理的裁定。居间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居间
    2023-08-07
    285人看过
  •  合同纠纷案件是否能在法院立案?
    合同诉讼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合同纠纷案件。起诉必须满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条件,包括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人民法院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合同诉讼主要涉及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并通过查明事实、明确是非、确定责任以及认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来解决纠纷。.从而解决争议双方的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
    2023-11-12
    458人看过
  • 旷工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吗
    旷工是否违反劳动合同,要依据劳动合同有没有约定旷工而定,如果有约定旷工责任的,就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023-06-13
    327人看过
  • 合同纠纷所属法院判定指南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诉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确定管辖法院要遵循如下规则:1.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法律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
    2023-07-07
    289人看过
  • 劳务费是否是劳动合同纠纷
    劳务费不属于劳动合同纠纷,因为劳务费存在于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二者性质不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劳动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产生劳动合同纠纷后,首先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需要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进行申请,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
    2023-02-17
    192人看过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办
    一、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二、企业调解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三、劳动仲裁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
    2023-02-08
    456人看过
  •  工资增长是否属于劳动纠纷?
    企业多发工资属于劳动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因此属于劳动争议。企业多发工资属于劳动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这三种情形才属于《劳动法》第2条规定的劳动争议。据此,企业多发工资属于(一),属于劳动争议。劳动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
    2023-10-27
    103人看过
  •  劳动纠纷是否属于工资争议?
    工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并依法适用劳动仲裁。因此,工资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工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并依法适用劳动仲裁:(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 动 仲 裁 范 围 】 工 资 纠 纷 属 于 哪 一 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
    2023-09-04
    183人看过
  • 旷工是否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原因
    是否旷工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其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五)有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26条(6)正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上述条款的分析,旷工不是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原因,劳动法中没有关于旷工的规定和陈述,《劳动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仅分散在《公务员法》第83条中:(解雇公务员的法律原因):“(五)旷工或因公外出,无正当理由在休假期满后连续15天以上或一年内超过30天仍未返回。”以及《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处罚条例》(a)(处罚情节)第19条(七)如
    2023-05-07
    368人看过
  • 法院判决家属代签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家属代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当事人委托的,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一、房东的岳父代签合同有效吗房东的岳父在受房东委托的情形下,代签的合同对于房东而言有法律效力。该合同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时,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要使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就必须遵守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如下:1、合同内容应当包含房屋名称、面积、质量、租房用途、租金、支付方法以及期限等、合同当中需要标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基本信息、合同中需要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应当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签订,任何以胁迫、恐吓的手段签订的合同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三、个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算是有效的吗个人依法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要求当事人必须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必
    2023-04-10
    365人看过
  • 上诉人钱启杨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渝五中民终字第361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钱启杨委托代理人蓝泗洪,綦江县赶水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石壕煤矿负责人李宗福,该矿矿长。委托代理人张福生委托代理人官全福上诉人钱启杨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綦江县人民法院(2008)綦法民初字第22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审理查明:被告石壕煤矿系隶属于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非法人企业,该矿独立核算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原告钱启杨于2004年开始在被告处工作,双方于同年5月14日签订期限为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因被告企业改制,双方在同年7月1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将合同履行期限变更为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5月13日。该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签订了《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合同期限为3年,该协
    2023-06-05
    427人看过
  • 农民工欠薪是否属于劳动纠纷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不是属于劳动纠纷,要看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建立劳动关系的,属于劳动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
    2023-08-02
    29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更多>

    #劳动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劳动纠纷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地方法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0
      划分各级法院或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劳动案件的职权范围,明确它们相互间审理的具体分工,称为管辖。 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遵循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9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劳动者申请期间是否属于旷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年休假问题,双方无法调解,而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克扣工资根据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工资。李某大学毕业后到某修理厂工作已逾两年。前不久休婚假,单位却扣了我的年休假。李某对此不服,与单位发生争执,后申请劳动仲裁。因申请仲裁期间没有上班,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扣发了李某的工资。请问,申请仲裁期间是否属于旷工,用人单位能扣发李
    • 劳动合同纠纷律师请个人民法院代理收费标准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20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
    • 可否代签劳动合同调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22
      如果调动时的合同没有签订成功,而我现在不想再做这个工作了,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1、从调动之日起按两倍的月工资赔偿金; 2、之前每年一个月的工资赔偿。
    •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旷工一个月是否违法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6
      用人单位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