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纠纷认定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8:13:12 58 人看过

工程质量纠纷责任的认定:对工程质量负责的单位是施工单位。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医疗纠纷责任认定的三种方式

如果医疗纠纷经过和解和行政调解得不到有效解决,最后途径便是民事诉讼。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责任的认定就成了关键问题。医疗诉讼的责任认定一般有三种:法官判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1、法官直接判定

并不是所有医疗纠纷都必须经过医疗鉴定才能明确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问题的关键在于医疗纠纷案件争议的事实是不是专门性问题,法官是否认为需要鉴定。

从前面医疗纠纷概念的分析可以得知,有些医疗纠纷争议事实并不是专业医疗问题,甚至不涉及医学知识,法官没有必要依申请或依职权安排医疗鉴定。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目前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再次鉴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进行;对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商请中华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一般情况下,再次鉴定就是最终鉴定。

鉴定结论应该包括: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等内容。

鉴定组会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从重到轻分为4级,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鉴定结论中的责任认定直接关系到赔偿项目、范围和数额的最终确定。

医疗事故等级分为四级十二等,分别是一级甲、乙等医疗事故;二级甲、乙、丙、丁等医疗事故;三级甲、乙、丙、丁、戊等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对于伤残患者,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司法实践中,事故等级与赔偿数额之间不存在正比关系。

3、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从2005年10月1日起,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在诉讼中,对本决定第二条所规定的鉴定事项发生争议,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列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注明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决定》也明确了鉴定人依法回避和出庭作证制度。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司法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厅或直辖市司法局),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司法鉴定结论要确定医疗过失参与度,分为ABCDEF六个等级。医疗过失参与度是指在医疗过失与疾病共同存在的案件中,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患者伤残或死亡的损害后果,鉴定专家定量分析医疗过失在此后果中所起的作用,明确其参与因果关系的程度大小。医疗过失参与度是法院定案的重要依据,所以司法鉴定结论核心部分就是对这项指标的认定。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同,司法鉴定只能由人民法院委托进行,且一般只能鉴定一次。对于争议较大的鉴定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质量纠纷相关文章
  • 工程质量纠纷是民事案件吗
    一、工程质量纠纷是民事案件吗工程质量纠纷属于民事案件。1.民事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包括施工工程合同纠纷在内的合同纠纷也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2.民事纠纷通常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当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时,就会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如工程质量纠纷。二、工程质量纠纷的性质工程质量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其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质量纠纷产生的前提是违反民事义务,即工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工程合同过程中,由于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纠纷。这种纠纷与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有着直接的联系。2.工程质量纠纷的责任承担主体是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人对被侵害人承担责任,而不是对社会或国家承担责任。责任的承担可以根据被侵害人的意志为转移。3.工程质量纠纷在主观方面多数是因为过失行为导致的,其责任范围一般不受主观
    2024-08-02
    343人看过
  •  仲裁能否解决工程质量纠纷?
    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如果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发生了工程质量纠纷,他们可以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有仲裁协议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且案件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如果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发生了工程质量纠纷,他们可以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有仲裁协议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且案件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仲裁协议】工程质量纠纷能否仲裁?工程质量纠纷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分歧和纠纷。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是指在纠纷发生之日起,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活动。然而,工程质量纠纷是否能够通过仲裁解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工程质量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但是,
    2023-08-31
    341人看过
  • 消防工程质量纠纷如何预防
    1、消防系统的选用;2、施工过程中质量的控制;①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对于不完善的要督促其进行完善;②对于进场材料严格验收,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入场;③通过现场巡视与工序检查力争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④通过水压、气压试验检查管道连接的最终质量;⑤消防工程的技术复核。在施工中,对所有防火灭火设计的安装部位的预留孔洞;定位坐标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复核,并予以记录和签证。⑥中间验收、测试:在消防工程施工中,对一些特殊的消防分类系统,为保证总安装和试行和可靠,应进行中间验收和测试;(1)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静水压测试;(2)喷洒管网每层静水压测试;(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穿管后的接地、绝缘测试,线制、线色验收;(4)防排烟阀开启,关闭测试;(5)装饰装修材料的阻燃性能测试;⑦对预埋于梁、板、柱、墙体的消防控制线路的管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线,探头盒,模块盒、按钮的位置、
    2023-05-04
    225人看过
  • 工程质量纠纷什么部门负责
    工程质量纠纷由建筑施工企业来负责。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能偷工减料;另一方面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并且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一、合同如何约定工程监理服务期限进行工程建设时,如果工程实行监理的,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监理期限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
    2023-06-25
    299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适用法律
    一、建筑工程质量纠纷适用法律工程质量保修纠纷在建设项目中是常见的问题。1.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施工方通常需要与建设方签订质量保修协议并承担维修责任。2.然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包括:(1)建设单位在未通知施工单位的情况下直接安排第三方维修;(2)维修工程量和质量问题原因的难以确定等。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法规为此设定了明确的程序和责任,确保在保修期内,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能及时维修。4.如果建设单位未履行通知义务,法院通常判定其承担不利后果。二、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1.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中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通知义务的履行与否,以及维修工程量和质量问题原因的确定。2.在这方面,如果建设单位在未通知承包人的情况下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他们通常需要承担维修费用,除非可以证明质量问题的原因在于承包人。3.法院在审查中会考虑多个因素,如维修项目、部位的适用保修范围等。4.由于工程通常在争议发
    2024-02-17
    451人看过
  • 如何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纠纷?
    一、如何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纠纷?1、和解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建设工程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事实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决。2、调解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这里讲的调解是狭义的调解,不包括诉讼和仲裁程序中在审判庭和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3、仲裁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纠纷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
    2023-06-04
    212人看过
  • 工程质保期过后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流程是如何的?
    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总的来说,向法院起诉的条件和工程质保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工程质保期内工程质量没有出现任何问题,等过了质保期以后出现各种问题的,原则上是不能要求施工方承担赔
    2024-01-16
    92人看过
  • 药品质量纠纷的起诉程序怎么走?
    确认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符合条件的,收集现有证据以及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我国民事赔偿制度主要适用“实际损失补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都有明确法律规定。药品质量纠纷中,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对其药品缺陷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仓储运输企业需要对其过错行为造成的侵权后果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2024-05-06
    450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由哪认定
    建设工程质量应由质检部门认定,同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6、其他。一、如何认定建设工程质量?按照验收规范要求,各检验批检验合格。分项工程监理验收合格。单位与分部工程监理单位组织了初验,并且核查竣工资料后。业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后将存在的质量问题形成验收报告。经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并经监理整改复查后即可交付使用。此过程就可以认定工程质量合格。二、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哪些方面?(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1、建筑工程结
    2023-03-16
    376人看过
  • 工伤认定纠纷的仲裁程序如何规定
    一、工伤认定纠纷的仲裁程序如何规定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6.做出裁决。二、工伤赔偿项目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
    2023-11-15
    83人看过
  • 解决工伤认定纠纷的程序有哪些
    一、解决工伤认定纠纷的程序有哪些1.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工伤认定的材料有哪些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
    2023-10-17
    264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认定是怎么认定?
    事故定性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2、质量问题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3、质量事故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特点1.复杂性2.严重性3.可变性4.多发性事故分类分类标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说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
    2023-04-19
    221人看过
  • 工程质量有问题工资结算起纠纷
    1月4日早上,来自湖北的钱师傅做了一个冲动之举。他来到原来的雇用单位——九龙街的心雕装饰公司门口,用自己摩托车车锁锁住了公司大门。当日9时左右,记者赶到步红花园4~6栋的心雕装饰公司,在警方的介入下,公司大门已经被打开了。钱师傅向记者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去年4月份,他在熟人的介绍下来到心雕装饰公司,公司安排他在一业主家中贴瓷砖与做防水层的工作。工程从4月份开始,一直到8月份才完工。截至目前,公司还有6000多元工钱未支付。心雕装饰公司的张老板则说,之所以不给钱师傅工资,是有原因的。当初钱师傅来到公司,公司与他签了协议,协议中规定,如果钱师傅在施工时,没有按照公司的做法,导致业主家遭受损失,钱师傅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现在装修是完成了,可是业主家中的地面瓷砖却出现了空鼓现象,卫生间也时常漏水,工程做成这个样子,公司当然不能把剩下的工资付给他。钱师傅一直强调,当初约定,工程结束时,自己要拿到80%的
    2023-06-07
    384人看过
  • 认定医疗纠纷责任的程序
    一、认定医疗纠纷责任的程序认定医疗纠纷责任的程序如下: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卫生行政部门交由相关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下发鉴定结果。二、医疗纠纷时效多长医疗纠纷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若在医疗事故中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行使权利,那么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对方便获得了诉讼时效抗辩权。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三、医疗纠纷诉状怎么写?医疗纠
    2023-07-28
    9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质量纠纷是指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争议或纠纷。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核心问题,涉及到建筑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监管等多个方面。 在施工过程中,承发包双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涉及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可能会因为工程质量问题产生争议... 更多>

    #工程质量纠纷
    相关咨询
    • 质量纠纷责任认定和工程质量评定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0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执行总承包时,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应对分包工程质量和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其勘察,设计质量负责。调查、设计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调查、设计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设计文件中选择的建筑材料、建筑部件和设备应注明
    • 产品质量纠纷的检验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
      ①查验提供的质量凭证。核查物品名称、规格、编号(批号)、数量、交付(或作业完成)单位、日期、产品合格证或有关质量合格证明,确认检验手续、印章和标记,必要时核对主要技术指标或质量特性值。它主要适用于采购物资的验证。 ②确认检验依据的技术文件的正确性、有效性。检验依据的技术文件,一般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采购(供货)合同(或协议)。具体依据哪一种技术文件需要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对于采
    • 产品质量纠纷实体法程序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6
      协商是指由被害人和侵害人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商量解决,通常当事人之间要达成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 调解是指企业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居中调解,依照法律规定合理解决纠纷,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仲裁是指经济仲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不得再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凡是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都可以申请仲裁。
    • 如何处理工程质量纠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2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 工程质量纠纷应找哪方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2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报告。工程质量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