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审的定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15:20:52 380 人看过

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起诉、自诉或者检察机关的公诉,依法对该案进行第一次审理所应当适用的程序。一审程序也叫第一审程序、初审程序。

一、民事诉讼一审的流程

人民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案件后,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依法发送起诉状、答辩状。

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出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查阅或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并有权提起反诉等。诉讼义务主要有: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等。

3、依法组成合议庭。

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从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到案件审结,都应当在合议庭所有成员的参与下进行,合议庭成员自始至终应对全案的审理负责,以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保证办案质量。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如果在受理、立案后就已确定了合议庭组成人员的,也可以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连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一并告知当事人。

4、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合议庭组成人员要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轮流阅卷。通过阅卷,找出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明确下一步需要收集哪些必要的证据和需要进一步查证的内容,以便做好其他准备工作。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这是审理前的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指出,在民事案件中,进一步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完全必要的。这就是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和需要证明的事实必须提供证据。在当事人举不出证据而法院也收集不到证据的情况下,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但当事人举证和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相结合,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

5、依法追加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追加为当事人。这一规定说明,普通的共同诉讼不发生追加当事人的问题,只有必要的共同诉讼才能适用此条规定。追加当事人既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追加。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由的,不予追加;申请有理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追加的当事人可以是这一案件的共同原告,也可以是共同被告。属于共同原告的,如果被追加的当事人放弃实体权利,不愿参加诉讼的,可不予追加;如果既不放弃实体权利,又不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列为共同原告适用缺席判决,属于共同被告的,在接到追加当事人的通知后拒不到庭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拘传条件,可以适用拘传,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也可以适用缺席判决。这里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更换当事人。因为更换原告,涉及到原来的原告是否愿意退出诉讼,新更换的原告又是否愿意参加诉讼。尤其在多数原告的情况下,还可能发生有的愿意参加诉讼,有的不愿意参加诉讼的问题;如果更换被告,也涉及到原告是否愿意告这个被告的问题。为了尊重当事人的诉权,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如果发生了起诉或应诉的人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更换,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人民法院不应依职权主动更换。

二、民事诉讼一审时间:

简易程序:三个月

普通程序:六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一审时间一般为3个月,但是实际时间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大部分诉讼案件当时人并没真正的了解一审,因为大部分民事诉讼当人会委托代理人全权处理民事诉讼案件。就算委托了民事代理人代理案件,也需要了解相关的民事诉讼一审的法律知识,不要假手于人,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诉讼的时效的定义是什么
    时效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民事权利持有人的权利,这是一种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行使民事权利人的时间制度,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义务。法定时效期满后,人民法院行使请求权的,不再给予保护。民法典中的民事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时效如下: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3、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全文》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
    2023-08-05
    7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的区别,民事诉讼的特征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审级不同、任务不同、适用的程序不同以及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民事诉讼的特征是指民事诉讼有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特定性和自由性,这四个特征是民事诉讼区别于调解和仲裁的重要特点。一、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的区别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区别:1.审级不同。一审程序是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适用的程序,而二审程序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适用的程序。2.任务不同。第二审程序除了完成同一审程序的相同任务,还担负着检查、监督下一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3.适用的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既可以适用普通程序,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而二审程序不能适用简易程序。4.裁判的效力不同。二审法院对第二审案件作出的裁判宣告后立即生效,为终审判决;而一审案件的裁判有生效与不生效之分,允许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上诉权。二、民事诉讼的特征
    2023-07-12
    30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二审的条件,民事诉讼二审是终审吗
    一、民事诉讼二审的条件民事诉讼二审的条件如下: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审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也享有上诉权。上诉权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是代为行使上诉权的;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行使上诉权的人。第一审案件中,公民作为当事人的,只要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都可由自己行使上诉权依法提起上诉;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上诉权,但上诉人仍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并依法行使上诉权,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予以纠正的判决、裁定,称上诉对象。能够成为上诉对象的,只能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023-06-23
    150人看过
  • 谁被定义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3.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1.提起诉讼的权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都有权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2.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不便亲自进行诉讼,或者虽能亲自诉讼,但需要提供法律帮助时,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3.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或者勘验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停止本案的工作。4.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并将收集到的证据提
    2023-07-04
    2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公益诉讼一审审理过程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提出反诉请求的,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原则上适用人民陪审制。当事人申请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决定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公益诉讼的分类按照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不同划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公益诉讼。1、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介绍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2、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区别:(1)、两者所维护的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前者所要维护的是行政法律规范,后
    2023-07-10
    3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不服一审裁定,怎么办?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05-09
    380人看过
  • 一审是否是小额民事诉讼的终审?
    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符合简单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因此,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是对的。一般小额诉讼程序的一审终审制度,仅限基层人民法院实行。若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小额民事诉讼一审终审能上诉吗管辖异议无上诉权。小额诉讼程序的价值定位是“快立快审快结”,其以提高效率为目标。新民诉法在“一审普通程序”一章中对管辖异议裁定上诉制进行了规定,小额诉讼程序的方便快捷的价值定位与该上诉制存在一定冲突。为实现该制度的立法目的,推动小额诉讼程序的实施,民诉法司法解释对管辖异议规定一审终审,不得上诉。对此应注意的是,在驳回异议裁定作出后而生效判决作出前,发现原审法院确无地域管辖权的,依据该条规定的立法精神,原审法院可不启动再审程序而直接作出撤销原错误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裁定。由于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制度,不能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
    2023-07-04
    414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中,原告人的法律定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人。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2、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被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利益的维护者,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哪些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应当是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对刑事案件被告人负责经济赔偿责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
    2023-07-15
    43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是否有关于一审和终审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对一审终审有何规定?。案件标的金额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所在省海事法院工作人员平均年薪的30%为限,第二百七十四条下列货币支付案件,适用小额诉讼:(一)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具有明确身份关系的抚养费和赡养费,仅就支付金额、时间和方式发生争议(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具有明确责任的人身伤害赔偿争议,仅就支付金额、时间和方式发生争议(4)水、电、,燃气和供热合同(V)银行卡纠纷(VI)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关系明确,仅就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金额发生纠纷,(七)劳动合同纠纷(七)劳动关系明确,仅就劳动报酬支付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发生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八)财产纠纷,第二百七十五条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一)人身关系和财产权利纠纷;(二)涉外民事纠纷;(三)知识产权纠纷第二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应当将案件的审理组织、一审终审情况、案
    2023-05-03
    7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抗诉与再审的含义是一样的吗
    刑事诉讼抗诉与再审的含义是不一样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再审是重新审查。法院发现已经审理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确有错误时,依法重新审判。一、抗诉的条件(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
    2023-04-03
    156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的审核认定
    法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案件。不能再显的案件事实必须以充分、有效的诉讼证据来体现。法官面对诉辩双方提供的纷繁复杂的证据材料,如何作出准确判断,并力求最大可能的体现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这既是审理民事案件的重点,也是民事诉讼中的难点。作为一名从事审判的普通法官,仅以自己多年来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几点体会与大家作一探讨。一、以当事人的诉讼主张来划分诉讼证据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实施,法官审理案件不包揽诉讼。换句话讲,法官不再象过去一样调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一切矛盾和纠纷,而是紧紧围绕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客观评价当事人提供的诉讼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对案件实体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但在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由于当事人的文化素质、法律修养、客观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种类繁多,条理不清,且鱼龙混杂。为了确保质量和效率,应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合理分类。首先将
    2023-06-06
    432人看过
  • 民事诉讼鉴定意见是怎样定义的
    一、民事诉讼鉴定意见是怎样定义的鉴定意见是民事诉讼中遇到专门性问题,委托鉴定机构以其专业知识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鉴定结论属于诉讼证据种类之一,是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鉴定结论是否采信,属于审理法院认证范畴。由于鉴定意见是司法鉴定人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的个人认识和判断,不仅受到仪器设备、鉴定方法以及实验室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也会受到司法鉴定人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鉴定程序、鉴定人员资质以及鉴定意见的结论直接影响到该意见能否被法院采信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二、民事诉讼鉴定机构由谁指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
    2024-01-09
    226人看过
  •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定义及区别是什么?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三种不同的诉讼类型,它们有不同的目的和范围。刑事诉讼旨在维护刑法尊严和惩罚犯罪行为,保护人民权益和维护国家安全;民事诉讼则调整了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包括债权债务、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和公司股东等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行政诉讼则解决行政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因此,每种诉讼类型都有其独特的意义和作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在于:1.刑事诉讼法旨在维护刑法尊严,确保正确实施,惩罚犯罪行为,保护人民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因此,与犯罪有关的案件是刑事诉讼;2、民事诉讼调整了公民、法人、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普通人直接债权债务、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股东等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3、行政诉讼,解决行政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
    2023-11-17
    35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事实认定错误二审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一审事实认定错误的,二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法律明确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的,应当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事实认定错误的,应当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改判、撤销或者变更。民事诉讼一审二审都败诉怎么办民事诉讼一审二审都败诉的就应该执行法院的判决,二审判决是最终判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二审裁判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再审理由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
    2023-07-14
    40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 更多>

    •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30万标的
    • 民事一审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4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136条)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法42条)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的。(129条)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
    • 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3
      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
    • 民事诉讼诉讼的时效的定义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4-17
      时效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民事权利持有人的权利,这是一种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行使民事权利人的时间制度,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义务。法定时效期满后,人民法院行使请求权的,不再给予保护。
    • 民事二审诉讼费和一审诉讼费是不是一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
      民事案件对一审决不服,一审是简易程序的,二审诉讼费是一审的两倍,一审是普通程序的,二审一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