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分立后的新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分公司则不具备;其次,分立后的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则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分立后的新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分公司则不具备;其次,分立后的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则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 公 司 与 独 立 法 人 公 司 的 差 异
问题:素材2中提到分公司是非独立法人,那么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析和解答:根据素材2的内容,分公司是非独立法人,但是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分公司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因此,分公司具有一定的独立经营权。但是,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分公司需要以总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这就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因此,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
答案:根据素材2的内容,分公司是非独立法人,但是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分公司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因此,分公司具有一定的独立经营权。但是,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分公司需要以总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这就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因此,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
根据素材2的内容,分公司是非独立法人,但是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分公司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因此,分公司具有一定的独立经营权。但是,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分公司需要以总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这就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因此,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部门的目的也就相悖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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