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是否需要继续服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8 03:50:22 350 人看过

不用回去坐牢的。如果当事人最后被法院判刑并被收押服刑的,才属于坐牢服刑。取保候审之后被判刑了是不一定要回去坐牢的,因为这个坐牢是指当事人被判刑后被收押服刑,而取保候审之后案件结果出来当事人有可能被判实刑也有可能被判缓刑,这个缓刑的话是不需要坐牢的,只需要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因此,判刑是看你的案情。如果最终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过一般能取保也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下还有可能判缓刑的。取保候审期满以后怎么处理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取保候审后还要判刑吗

有可能判刑。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的一种,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身染重病等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或是因羁押期满而转为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当立案侦查阶段结束后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认定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也就是不判刑;但若是认定应当作犯罪处理,移交法院审判后,就会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孕期服刑期满后,是否还需要继续服刑?
    怀孕了被判刑一般不需要坐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只好根据案情对其作出取保候审或者治安处罚不予执行的决定。到了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层面,也是取保候审,即便判了刑,也会追加缓刑,当事人可申请监外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怀孕期间被判刑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
    2023-07-12
    456人看过
  • 孕期服刑期满后,是否还需要继续服刑?
    怀孕了被判刑一般不需要坐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只好根据案情对其作出取保候审或者治安处罚不予执行的决定。到了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层面,也是取保候审,即便判了刑,也会追加缓刑,当事人可申请监外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怀孕期间被判刑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
    2023-07-12
    206人看过
  • 缓刑过了之后还需要继续服刑吗?
    不需要1、缓刑概念: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2、基本特点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人犯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
    2023-03-01
    164人看过
  • 死缓是否需要服刑?
    死刑缓期是犯罪分子被判死刑,但在案件中是从犯,罪行较小,投案自首,有较好的表现,可以缓期执行,死缓期间还是要坐牢的。会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人民法院来判决缓期第二年的处罚结果。犯罪分子被处死刑后,犯罪分子要在监狱中执行刑罚。死缓减刑有限制吗判处死缓不一定同时附加限制减刑,因此,不是所有死缓都会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
    2023-07-07
    381人看过
  • 缓刑有期徒刑的服刑考验期是多长?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包括哪些情形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包括以下情形: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少于两个月;2、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处五年以上,但最短不少于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7-11
    500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是否服刑
    假释属于服刑期间。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的程序不得假释。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一、社区矫正人员能申请假释吗被判处缓刑、管制、假释的犯罪分子会进行社区矫正服务,所以被实施社区矫正人员不需要申请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
    2023-03-06
    32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缓刑考验期是否属服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7
      不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可知,缓刑期间,刑罚是没有执行的,不算服刑,但要遵守一些规定。
    • 缓刑考验期满后,考验期满后,考验期满后,是否还需要继续执行刑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2
      最新修正(刑法修正案九)的《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你说的这种情况就是三年有期徒刑暂不执行,考验期五年,五年期满,原判三年有期徒刑不再执行,如果涉嫌新的犯罪或者遗漏罪行,则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或者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
    • 考验期内犯可否继续适用缓刑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犯交通肇事罪属于缓刑考验期内犯的“新罪”,缓刑期间,重新犯罪,会撤销缓刑,同时数罪并罚。缓刑定义:在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可以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这便是缓刑。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适用缓刑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
    • 缓刑考验期满怎么继续?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8
      《刑法》规定,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进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没有新罪或者遗漏罪的,原判决的刑罚不再执行,应当公开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在考试期间进行社区矫正,期满司法机关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的宣告。公告由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主持,并按规定程序公开。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同情况,司法机关应当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担保人
    • 缓刑考验期是缓刑的考验期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01
      在我国,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暂停刑法不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停刑罚的执行;考试期间,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