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断、中止
在连带责任保证债务场合,不存在先诉抗辩权,主债务的履行期届至,债权人就有权请求保证人主张履行保证债务。在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时,主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的债权就受到了侵害,主债务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均开始起算。不过,这依然是立法论。作为解释论,仍应按照法释?2000?44号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纠纷。该规定将保证债务适用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确定在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
关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中止的问题,法释?2000?44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
399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
352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的规定
139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495人看过
-
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
305人看过
-
连带保证责任与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以及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
488人看过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 更多>
-
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7-24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三年的时间是从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未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5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可以免除保证人不必再承担任何责任,债权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若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
-
关于保证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5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可以免除保证人不必再承担任何责任,债权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若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
-
连带责任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91、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
-
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中止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11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