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浙地税发[2003]151号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14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实施将对税务行政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各级地税机关及广大地税干部必须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转变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思想观念,改进税务行政管理方式,确保《行政许可法》有效贯彻实施。为此,省局将根据全年工作安排,结合税务机关具体工作,对各市、县地税机关有关人员进行《行政许可法》相关内容的培训。各级地税机关也应积极做好学习培训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现有教学培训基地安排专门培训或在现有培训中充实《行政许可法》的内容。
二、为了切实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各级地税机关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级“审改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现行行政许可文件和主体的清理工作,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地税系统行政审批改革。
三、清理工作按照“谁设定、谁清理”的要求,遵循合法、合理、效率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凡由各级地税机关自行制定的,包括行政许可在内的所有涉及税、费、基金等审批事项均属清理范围。各级地税局应按照要求对本单位自行制定的税务行政许可进行认真梳理,提出清理意见。上级税务机关制定的,下级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由制定机关负责清理。各市地税局应于2004年2月15日之前将所属县(市、区)清理情况和《税务行政许可清理结果统计表》(表附后)汇总后上报省地方税务局(在报书面材料的同时,将电子文档通过FTP上传至省局政策法规处)。
四、税务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将对税务行政管理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各级地税机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强化部门协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步骤,认真开展清理工作,谨防遗漏。对于明显违反《行政许可法》的事项,应坚决取消。同时,认真研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和办法,防止管理脱节。对于一时无法确定的事项,可以待总局、省局的清理结果后再行决定。清理过程中碰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相关处室联系。
附件:税务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结果统计表(编者略)
行政许可项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事项。如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是对一些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 更多>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的作用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71.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人手中的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增加地方财源,增加地方财政政府的财政收入。 2.有利于车船的管理与合理配置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拥有车船的数量急剧增加,开征车船税后,购置、使用车船越多,应缴纳的车船税越多,促使纳税人加强对自己拥有的车船管理和核算,改善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车船。 3.有利于调节财富差异在国外,车船税属于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这类税收除了筹集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成文日期: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经商财政部、建设部,现就各地在贯彻落实《通知》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
-
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机关是哪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1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 比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处罚了你,你不服,你只能向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 这点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是有专门规定的。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九条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 (二)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
-
有关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试行)第55条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23局内各单位制作、出版和发行各类税收宣传品(包括音像制品、书籍、宣传画等,下同),由办公厅统一管理。未经办公厅协调并报总局领导同意,任何单位不得以国家税务总局名义自行或与其他单位、个人联合制作、出版、发行税收宣传品,不得向税务系统和社会推荐各类税收宣传品。各务机关报送总局的各类税收宣传品,由办公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总局领导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