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指定管辖权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43:39 384 人看过

在民事诉讼中,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

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在实践中,变更的双方当事人是同一地方或者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方或者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两个人民法院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定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提交通知的人民法院和指定的人民法院。提交通知的人民法院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指定管辖是指什么 什么是指定管辖
    一、指定管辖是指什么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产生指定管辖的情况有:管辖区域的界限不明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动;由于事实或法律原因,使原管辖权法院不能受理,或审理某一特定案件将发生重大障碍;对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产生不同理解。在中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报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上级法院的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必须执行。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指定其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二.不同机关指定管辖的情况对于不同的行政机关他们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也有所不同,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如果争议各方是同一政府所属的两个以上工作部门,行使指定管辖权的机关就是本级人民政府,如:县工商局和县物价局之间
    2023-08-05
    30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法定管辖是指哪些意思
    法定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案件归某一级某一地区法院管辖,分为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级别管辖和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地域管辖。民事诉讼中除协议管辖外,其他均属于法定管辖。民事诉讼法法定管辖是指哪些意思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2022-07-19
    64人看过
  • 民事指定管辖
    法律综合知识
    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
    2023-11-01
    27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有如下内容: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目前这类案件主要有海事和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商标侵权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二、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规定如下:1.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
    2023-06-21
    241人看过
  • 关于管辖权转移和指定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十九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将其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移送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认为其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其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可以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管辖权转移和指定管辖权的具体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被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依照规定认为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
    2023-05-07
    13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的级别管辖是指什么?
    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1、基层法院管辖范围,大部分一审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搞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范围怎么规定的1、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说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2、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所谓涉外案件,是指具有外国因素的民事案件,如原告或被告是外国人、涉及的财产在外国等。第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是指在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
    2023-08-15
    23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是什么内容
    一、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是什么内容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事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
    2023-09-17
    299人看过
  • 指定管辖权、移送管辖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指定管辖权、移送管辖权的概念是什么?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2、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民事诉讼法》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023-04-13
    1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分为什么管辖和什么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在法院内部具体确定特定的民事案件由那个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二、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分类(一)法定管辖1、级别管辖定义: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2、划分标准:民事诉讼用三结合标准:案件性质、繁简程度、影响范围司法实践按诉讼标的额大小划分各级法院的具体分工:(1)基层人民法院: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两重大一确定①重大涉外案件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专利纠纷和商标纠纷、海事海商案件、诉讼标的金额大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本辖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4)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3、地域管辖定义:是
    2024-01-08
    361人看过
  • 什么是管辖权决定的指定
    指定管辖决定(交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jzha号。(P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第条规定,经本院审查,指定贵院管辖指定管辖区的分类是什么?1。管辖不明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管辖权不明确的,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两个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区划没有确切界限的,不能确定犯罪地点,形成竞合管辖权或相互推诿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由争议各方在审判期限内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争议人民法院逐级报告上级普通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变更管辖权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
    2023-05-07
    457人看过
  • 民事诉讼处分权有什么内容?
    活在当下,人与人之间相处难免会产生摩擦,当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事情可以申请民事诉讼。那么大家知道什么是民事诉讼处分权吗?其实所谓的处分权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享有的民事诉讼权利。当事人在行使该权利时,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那么民事诉讼处分权有什么内容,具体可以参考下文。民事诉讼法中的处分权是什么?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权处置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当事人能够处分自己的各种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但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分,否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干预,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当事人处分自己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的行为,必须是自己真实意志的表现,是自己自愿的。违反当事人真实意志的处分行为,是无效的。处分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贯穿在民事诉讼的全过程。主要表现在:
    2023-06-01
    298人看过
  • 民事诉讼特别授权内容主要是指哪些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一、民事诉讼代理人范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二、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
    2023-06-23
    80人看过
  • 什么是诉讼管辖诉讼,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一、什么是诉讼管辖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其他各类案件之间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二、诉讼管辖的原则是什么诉讼管辖的原则是: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2.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3.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4.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负担。5.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6.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这是针对涉外民事案件确定管辖的原则,也是独立主权国家司法原则。7.管辖恒定原则。三、诉讼管辖相关规定诉讼管辖相关规定有: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2023-07-10
    293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级别管辖范围是什么
    一般涉外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2-10-19
    1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新的民事诉讼法什么是管辖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法律上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主要是指哪些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4
      民事诉讼法的法定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案件属于某一级别、某一地区的法院管辖,分为上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民事案件隶属关系划分的地区管辖。除协议管辖外,其他属于法定管辖。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是什么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6
      1、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涉外诉讼管辖的原则有以下三项: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即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管辖权。所谓实际联系,是指诉讼主体、客体、内容中某方面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事实的联系。 (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在涉外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都可约定管辖法院,这也是国际上所承认的一项原则,即协议管
    • 民事诉讼管辖上诉状范文内容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7
      原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及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利息人民币 2、判令本次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X年12月原告个人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给xx公司,约定还款期限为年月日
    • 离婚诉讼管辖权指的是什么?有什么具体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9
      这是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权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